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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分拆上市终止!实控人股权高比例质押,净利润难过上市标准

作者:IPO魔女发布时间:2024-10-22


百胜动力终止原因如下:首先,百胜动力属于分拆上市,去年以来监管对于分拆上市逐渐收紧,已经陆续有多家分拆上市拟IPO企业宣布终止,百胜动力也未能幸免;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存在质押情况,且质押率较高;最后,报告期公司净利润较低,均不超过六千万,在如今新的上市规则下,百胜动力恐怕也难过关。




作者:Cindy‍‍‍‍

来源:IPO魔女




9月26日,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撤回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公司拟募集资金4.5亿元,保荐机构为中航证券。


百胜动力是一家从事舷外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灼林和唐灼棉先生,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合计持有东方精工29.62%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唐灼林及唐灼棉持有东方精工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5亿股,占实控人合计持有东方精工股份的比重为39.54%,占东方精工股份总数的比重为11.71%,股权质押率较高。


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百胜动力实现营收分别为3.00亿元、3.46亿元、4.69亿元和2.82亿。其中,2020年和2021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58.89万元和5424.33万元,均低于6000万。但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6000万元、5886.87万元和200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百胜动力是从上市公司东方精工分拆并冲刺IPO。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东方精工唯一从事舷外机、通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业务平台,与东方精工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其间接控股股东东方精工获取补贴、代为采购软件、代为支付员工薪酬、代为收取离任人员的赔偿金等情形。


交易所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分拆上市的必要性;发行人与东方精工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技术等方面的独立性,员工是否存在交叉任职情况;东方精工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重合的客户或供应商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共用采购、销售渠道、通用原材料、为发行人提供外协的情形;东方精工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与张*寒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发生上述大额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资金往来是否涉及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此外,公司六成以上业务来自境外。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2,030.79万元、24,104.36万元、30,567.62万元和18,270.3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51%、69.66%、65.24%和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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