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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版《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

作者:林草曹迎春发布时间:2024-11-12

2004版《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清查体系,丰富监测内容,加强生态状况监测,深化清查成果分析,在《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规定(试行)》(资调字[2005]10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技术规定。第二条 在乔木林调查中,将因人工栽培矮化而形成的,没有明显主干或树高达不到5米的乔木林另行编码记载,代码为118。第三条 在竹林调查中,将竹林细分为散生型竹林(代码1131)、丛生型竹林(代码1132...【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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