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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5部影视剧免费看!真有这么好占的便宜?

作者:方圆杂志发布时间:2024-10-20

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想看影视剧,又不想花钱?

有个办法

不仅能免费看

还能挣到钱

……

然而

真有这么好占的便宜吗?

研发影视App推广获利

29岁自由工作者张桐喜欢追剧,2020年10月, 因为不想在视频平台上付费看视频,他就利用曾经做过程序员的专业技术研发制作了一款影视App,对某视频平台的视频进行解析,实现了自己的“免费看剧”自由。

一个月后,他用自己的网名“小龟”给自己研发的这款 App命名,并将其分享到网上。他还公开招募App站长(App的运营管理者),以此试探有没有买家,没想到获得了很多关注,他也因此萌生了出售App盈利的想法。

陆续应聘的App站长以499元至2499元的价格,或者以虚拟货币支付的方式向“小龟”购买其App模板。郭金就是其中的一位,他于2021年12月通过影视论坛知道并加入“小龟”的QQ群。“小龟”在群里出售“小龟”App,并声称可在其定制的App内投放广告赚钱。

在“小龟”的指导下,郭金提供了“土河马”的名字及图标,支付了700元的购买费。“小龟”很快将做好的“土河马”App发给郭金,后因“土河马”App后台没有广告投送和修改的权限,他又向郭金索要升级服务费400元。

郭金根据“小龟”发送的教程租赁服务器并部署 App,设置了地址和账号密码,然后将 App安装包上传网上,供他人下载。

短短几天,“土河马”App内就有了未经授权的大量视频,囊括连续剧、综艺、电影、动漫等。“小龟”负责提供“土河马”App后期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而郭金在后台简单采集资源、解析视频后就能坐收渔利。从2021年12月20日到2022年10月10日,郭金通过“土河马”App内的广告投放非法获利6.8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谢瑞、谢云因工作经常需要承接、投放广告业务,2021年底,他们在网上认识了“小龟”。通过“小龟”介绍的App进行测试,证明了“小龟”App模板可以绕开各大网站的设置权限,成功投放广告。

于是,他们和“小龟”介绍的App站长达成合作。由谢瑞、谢云制作聚合广告SDK程序,将该程序嵌入App中,然后根据投入的广告被浏览的次数来计费。有时候他们也将投放平台的多个广告进行整合,选取报价最高的广告投放到App中,以此优化广告收益。

这种侵权的影视App没有公司资质,本无法承接广告业务,必须借壳,也就是借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来注册广告账号。

谢瑞、谢云明知郭金等9个App站长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也无法承接广告业务,仍然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途径,自行代其注册公司、承接广告业务,然后投放该App。

通过“小龟”的介绍,谢瑞、谢云指导郭金等App站长将聚合广告SDK(软件开发工具包)接入“小龟”给的App中实现广告投放,帮助App站长获取广告收入。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费后,广告费的10%给南京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费的45%至70%留给App站长,App站长则将获益的10%交给“小龟”。

侵犯著作权影视作品达2555部

2022年10月14日,某知名视频平台所属公司报案称,“土河马”视频App有大量未经该视频平台授权的视频可以下载播放。公安机关经过大数据研判、远程勘验、走访摸排等工作,确定了与“土河马”视频App有关联性的另外9款涉嫌侵犯著作权影视App,这些App的站长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19日,公安机关以张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刘唯佳承办此案,在审查起诉中,她发现该案呈现出各环节深度分散隐匿、跨区域性明显等特点,且部分涉案人员具有多年计算机行业从业经历,通过程序搭建、资源采集等新型技术手段实施犯罪,这对证据收集、固定和审查提出更高要求。

刘唯佳走访了金坛区市场监管局、网络广告联盟平台等专业机构,咨询了多位专业人士,通过对比海量App浏览量数据、梳理网络支付账户交易记录,从盗版视频播放、广告获利途径等方面,厘清了该案的侵权模式。

公安机关对谢瑞、谢云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审查起诉,刘唯佳审查证据材料后,认为二人指导App运营管理者进行广告投放的行为并非侵犯著作权犯罪链条的必备一环,也不具备侵犯著作权的主观犯意,不宜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同时广告费用系该部分侵权App运营的主要目的,且App运营者获取广告收入后继续租赁服务器、购买链接,保证侵权网站的运营,因此认定谢瑞、谢云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经剔除重复,金坛区检察院认定,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11月,张桐对接的影视App侵犯著作权影视作品达2555部。张桐违法所得16万余元,郭金等9名App站长违法所得合计48万余元,谢瑞、谢云违法所得合计约20万元。

2024年4月1日,金坛区检察院依法以张桐等10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谢瑞、谢云等2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4月26日,该案在金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当庭调解,10名被告人赔付26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本次庭审邀请金坛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宣传部门、出版行业工作人员旁听。 “希望相关行业和广大群众增强保护版权意识,传播版权保护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刘唯佳在法庭上呼吁。

6月5日,金坛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桐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九个月、缓刑四年到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6000元至17万元不等的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谢瑞等2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到一年三个月的刑期,并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办理刑案的同时,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时就建议被侵权公司加强反解析方面技术保护,强化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合法使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金坛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侵权公司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分布各地,如果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案时长、维权成本增加,不利于保障被侵权单位利益,刘唯佳针对被侵权公司的维权诉求,告知其可以向侵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积极提供证据收集指导、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等支持,有效化解权利人被动维权困境。

2024年4月1日,金坛区检察院依法就此案提起刑事诉讼的同一天,被侵权公司向金坛区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涉嫌侵犯著作权的10名被告人赔偿违法所得1倍左右的经济损失,诉讼请求总额60余万元。

“我们要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完善跨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作保护机制,推动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024年4月16日,金坛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金伟在参加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成立大会上说。会上,11家检察机关会签了《共同建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从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络工作机制、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跨区域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0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2555部影视剧免费看的背后》

编辑丨肖玲燕 王丽 设计丨刘岩

文丨孙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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