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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借条法院不受理

作者:朱孟全律师发布时间:2024-10-18


七种借条法院不受理结论法院在审理涉及借条的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于所涉及的借条是否符合法律效力进行审查。以下几种借条通常不被法院受理或承认为有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3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这个时间限制,法院将不予支持。‌借款用途不合法‌:如用于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合同无效‌: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提供借款等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其签署的借条无效。‌只有借条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必须有实际支付凭证才能被认可。‌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无效‌。‌借条形式的分手费或其他非法债务‌:如借条形式的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无真实借贷关系的借条、出于非法目的的借条、缺乏必要要素的借条,以及在非民事行为能力主体之间形成的借条。分析法规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有效性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合同缔结必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一条)。因此,如果借条是在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署的,法院通常不会予以认可,因为它不符合民事行为有效的法定要件。同时,借条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这同样是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无效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多个案例已明确了法院对借条有效性的判定标准。例如,【(2017)京0115民初23751号】案件中,法院要求出借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而单纯的借条若无其它证据支持,可能被视作孤立的证据,法院可能认为借贷关系不成立。这些案例显示了法院在判断借条效力时,不仅需要看形式上的证据,还需核实其中的实际意思表示和真实的交易背景。此外,法院不受理一些涉及非法行为所得之资金的借条,此类合同在性质上不受法律保护。实务分析在法律实务中,法律专家强调借款合同的几个关键要素必须包含在借条中,例如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名字、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详细信息缺一不可[1][2]。此外,实践中还需注意债权的合法取得,比如,出借人不得在明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的情况下提供资金,否则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4]。实践中,持有借条并不总是意味胜诉,尤其是当借条不能证明真实借贷关系存在或存在其他法律关系混同时,法院会要求更严谨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合意与资金交付实际发生的事实。三、参考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法条沿革2020-12-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2020-08-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2015-08-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种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条沿革2020-0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的种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999-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四、参考案例1.方某某、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8民终2859号2.曾某君与贺某海、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1302民初2005号3.于丁与张群、张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6)津0104民初8205号4.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种民间借贷典型案例之三:民间借贷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14民初8232号5.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蒋梨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4民初25199号五、全网来源1.写借条时要注意:这7种无效借条法院不认可! - 华律网[2021-04-01]2.写借条欠条时要注意这5种无效借条欠条情况,法院都不认可[2020-07-31]3.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借条常见的9种陷阱-中国法院网[2021-08-06]4.民法典规定哪几种借条无效-找法网[2023-08-20]5.《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思维导图逐条对应版 —— 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2023-12-29]6.持有“借条”就一定成立民间借贷吗? —— 山东高法[2023-09-21]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案件发生重大变化 —— 惟胜道律师事务所[2015-08-06]8.收藏!法院不受理的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附2022年最新法条) —— 民法典实务[2022-07-12]9.收藏!法院不受理的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附2022年最新法条 —— 民商法库[2022-07-12]10.法院不受理的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附最新法条) —— 法治实务[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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