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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湿讯| 塑料条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届会议 | 修订案文草案(3)

作者:中国绿会发布时间:2024-10-18

本文来源于“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https://mp.weixin.qq.com/s/JfOFp090b9xO6EdLd8ebsw

“塑料条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届会议将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韩国釜山市召开,为方便读者深入了解“塑料条约”,“海湿”团队将对该案文草案章节翻译整理,供读者阅读,关于塑料聚合物及相关化学品有关的条款内容如下:

第二编

1、初级和次级塑料聚合物

备选标题:塑料聚合物

方案 0

无文本。无条款。

方案 1

缔约方被鼓励各缔约方,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可持续经济增长与发展以及消除贫困考虑到各自的能力和国家情况,应可以尽力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和减轻消除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尤其是生物多样性的潜在不利影响,这些影响来自初级塑料聚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影响的和次级塑料聚合物,包括它们的原料和前体的生产使用,以通过产品设计和无害环境的废物管理,包括通过资源效率和循环经济方法来管理处理促进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塑料。与二.8 合并。

替代方案 1.

无文本。

替代方案 1.2

各缔约方被鼓励应在有可靠且负担得起的替代品的情况下采取措施管理塑料以减少促进对初级塑料聚合物的需求,这些聚合物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风险并促进塑料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

替代方案 1.3

缔约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塑料的可持续生产,以防止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各自的国家能力和情况。

执行段落 1 之二 各缔约方应被鼓励在成为缔约方后的三个月其认为适当的期限内向秘书处提供关于其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塑料聚合物的年度生产、进口和出口的统计公开可得数据同时适当考虑对商业和国家机密信息的保护,包括在关于报告进展情况的第四编第3节中规定的2025年及此后的每个时期的类型和数量,或者在没有实际数据的情况下提供此类数据的尽可能最佳的估计。(建议位置:移至第四编)

次级方案 0

次级方案中无文本。

次级方案 1。

2. 为实现理事机构规定并每X年根据关于减少塑料污染的全球目标有效性的科学数据(取决于经济科学、环境、经济、社会和人类健康影响包括食品和水安全和市场研究)在附件A第一部分中更新的全球目标,各缔约方缔约方应被鼓励可以尽力被鼓励在有可靠、负担得起、可获取的替代品的情况下基于科学证据传统知识、原住民知识和地方知识体系土著知识、传统知识和地方知识不允许其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塑料聚合物的生产和供应水平超过缔约方大会规定并每X年根据经济和市场研究在附件A第一部分中更新的减少目标,在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合作进行管理和减少,或优化管理并采取适当措施以促进塑料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减少对初级塑料聚合物的全球生产和供应的需求和次级塑料聚合物通过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担忧风险的发展为降低到商定的可持续水平制定国家自主确定的目标以减少其生产水平并采取实现这些目标的必要措施。在关于报告进展情况的第四编第3节规定的每个报告期内,应评估国家目标对全球目标的贡献,以确定缔约方为实现全球目标应进行的调整。

替代执行段落2缔约方应根据国家情况和能力并基于循环经济原则确定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措施基于科学、环境、社会和人类健康包括食品和水安全以促进塑料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对第1款中提及的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塑料聚合物的全球生产和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减少和优化。

执行段落2之二 为实施本条款而采取的措施应特别关注初级塑料生产和对塑料污染贡献最大的产品,基于科学证据,在有可靠、负担得起、可获取的替代品以及考虑国家情况和能力的情况下或者不利于安全的循环经济的产品。

3. 鼓励缔约方限制管理如附件中所建议的每种塑料聚合物类型的应用塑料制品……除非此类应用产生的塑料废物的环境泄漏能够在其当前的废物管理选择或替代方案的存在和能力范围内以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管理。

4. 还鼓励缔约方采取任何必要措施,增加次生塑料含量和循环聚合物的生产、供应、利用和需求。(考虑市场的不确定性)(建议位置:移至条款二.9)。

执行段落 4之二 各缔约方应应尽力制定基于科学和风险的公共采购政策或指南,以减少与采购塑料制品相关的废物和不利环境影响,包括与用回收材料生产的物品相关的要求。

5. 鼓励各缔约方应当基于科学证据基于科学、环境、社会和人类健康包括食品和水安全传统知识、原住民知识和地方知识体系土著知识、传统知识和地方知识采取任何适当有效措施以减少管理对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塑料聚合物的需求和生产同时促进对次生塑料的需求和生产增加包括排除以下措施通过那些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明显风险的并促进塑料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这些自愿措施不应该包括:

a. 基于市场和价格的措施;

b. 既不给予也不维持取消对初级塑料聚合物的补贴或和其他财政激励和次级塑料聚合物;以及增加对次生塑料生产的补贴和任何其他激励;以及

c. 在适用的情况下,为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生产商制定监管要求。

d. 应该建立国家基于科学和风险的公共采购政策或指南以减少废物和与采购塑料制品相关的不利环境影响,包括与采购用回收次生材料塑料生产的物品相关的要求。

替代执行段落 2(合并执行段落 2、执行段落 3、执行段落 4、执行段落 5)缔约方根据国家能力和情况,被鼓励采取措施实现初级塑料聚合物和塑料制品的可持续生产,促进次生塑料的生产和需求、可再生原材料的使用、能源效率、塑料聚合物的回收以及用于其生产的化学品的无害管理。

6. 缔约方应进行一项技术评估,该评估纳入每个国家的需求,考虑每个国家替代材料的可用性及其对经济、环境、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影响。如果基于现有最佳科学在科学上得到证明在操作上得到证明传统知识、原住民知识和地方知识体系土著知识、传统知识和地方知识证明没有可行的替代品且不会危及人们的健康,则这些措施不适用。

执行段落 6 之二 各缔约方应应尽力在成为缔约方后尽快但不迟于三年建立并实施一个用于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级塑料聚合物的生产、进口和出口的许可证制度。

7. 各缔约方应在根据关于国家计划的第四编第 1 节通报的各自国家计划中反映为执行本条款而采取的措施,该计划应包括其预期水平政策国内供应初级塑料聚合物和次生塑料,包括相关的国内生产,以及为管理和减少它而采取的措施在关于报告进展情况的第四编第 3 节规定的每个报告期内,以相对于附件 A 第一部分所列基线的百分比表示。(建议位置:移至第四编第 1 节)

执行段落 7 之二 理事机构应根据第四编中的报告,基于需求和市场研究以及关于减少全球塑料污染目标有效性的科学数据,每五年更新附件A中的全球减少目标。

与相关多边环境协定在关注的化学品和聚合物在塑料和塑料制品中。

2.引起关切的化学品和聚合物

备选标题:关注的塑料和塑料制品中的危险化学品。

方案 0

无文本。无条款。

方案 0 之二。本条款应在不重复且尊重相关法律文书和框架以及相关全球、区域、次区域和部门机构的情况下进行解释和执行,并促进与这些文书、框架和机构的一致性和协调。

方案 1

各缔约方缔约方根据其国家情况和能力并遵循其国家行动计划,考虑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应被鼓励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缔约方承诺控制含有《巴塞尔公约》等所列关注添加剂或成分的塑料材料,包括第2款中提及的那些。禁止或视情况进行监管,管理。不允许并逐步消除或最小化,并避免。根据附件A的列表,并视情况消除,最迟在附件A第二部分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B和C 中确立的严格标准以确保有效方法。使用和/或存在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塑料中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品组和聚合物在塑料制品的应用中塑料制品塑料应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在塑料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有潜在不利影响的,或者具有可能阻碍其安全且无害环境管理的特性的,包括其可重复使用性、可修复性、可回收性和处置。基于附件A中包含的标准列在附件A第二部分中的,除非该附件另有规定。基于由理事机构决定的透明和包容的过程并根据商定的科学标准在塑料聚合物产品、塑料和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分销、制造、使用、进口和 /或出口中。根据该附件的规定,为实施本条款而采取的措施应与处理化学品的其他国际协定相互支持。在整个在产品的任何阶段,含有附件A第二部分所列的一种化学物质、一组化学物质或聚合物,以及任何列在附件A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除非该附件另有规定),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B和C中,并考虑到全球化学品框架,前提是有可用、可及、负担得起且环境友好的替代品。为实施本条款而采取的措施应反映在根据关于国家计划的第四编第1节通报的国家计划中。采用应用方法。

“塑料条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INC-4)全会现场照片,摄影:Xiuying ©绿会融媒·绿会全球环境治理团队

替代方案 1.

无文本。

替代方案 1.2

各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考虑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与监管框架和流程一致,并基于科学证据,以不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且不构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视手段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方式,识别和控制、监管、管理、禁止并监管化学品、化学品组和聚合物塑料制品,对聚合物塑料制品和用于塑料生产的化学品进行优先排序和评估(视情况而定),对用于塑料生产的化学品进行测试,这些可能以高于科学确定的最大允许浓度存在于塑料制品中,并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对人类健康或环境表现出明显的关注风险、不利影响,包括考虑与含有这些化学品或聚合物塑料制品的产品的无害环境管理、可重复使用性和可回收性相关的风险。采用应用方法。为此,也可以考虑塑料制品的可重复使用性、可回收性和无害环境废物管理。

替代方案 1. 之二 各缔约方应被鼓励采取措施,考虑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与监管框架和流程一致,并基于科学证据,对用于塑料生产的化学品进行优先排序、测试和评估(视情况而定),这些化学品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关注风险。

替代方案 1. 之三 缔约方为实施替代方案 1. 之二所确立的任何措施应符合《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附件1A中所包含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替代方案 1.2 各缔约方被鼓励采取措施,与监管框架和流程一致,并基于科学证据,识别和监管用于塑料制品中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风险超过最大允许限值的化学品,基于附件 X 中的标准,且不重复其他多边环境协定的规定。

2. 如果允许生产或使用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受管制的危险含有塑料的化学品或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组或聚合物或塑料制品列在附件 A 第二部分中的塑料和塑料制品中的,各缔约方考虑到其社会经济背景和国家情况,对于此类生产或使用应被鼓励:

a. 各缔约方被鼓励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任何此类生产或制造或使用以一种降低风险的防止和或最小化人类接触或向环境释放泄漏可能构成风险或令人担忧的化学品或聚合物或塑料制品在整个塑料制品生命周期中对于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塑料聚合物或塑料制品或塑料和包括塑料产品相关的方式进行,并促进安全且无害环境管理此类化学品和聚合物包括包括聚合物、塑料和含有它们的塑料制品的可回收性和处置;

b. 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所有此类危险化学品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组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以及塑料聚合物塑料制品和含有它们的塑料和包括塑料产品以符合附件A第二部分的方式使用,并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以安全且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管理,包括用于其包括用于其可重复使用性、可修复性、可回收性和最终处置;

c. 要求鼓励此类未受管制的危险化学品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组以及塑料聚合物以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当局提供除了根据关于透明度、追踪、监测和标签的第二部分第14条要求的信息之外关于与相关化学品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明显风险的化学品组以及塑料聚合物或塑料和包括塑料产品含有它们相关的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影响的完整统一信息,以及它们对于安全使用、再利用、修复、翻新、可回收性和处置的相关影响基于附件A第二部分中包含的统一要求;以及

d. 要求相关化学品和受关注的化学品组、塑料聚合物或塑料和包括塑料产品含有它们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根据关于透明度、追踪、监测和标签的第13条规定基于附件A第二部分中包含的统一要求基于理事机构根据现有全球标准通过的指南对它们进行适当标记和贴标签,以允许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安全且无害环境地使用和处理包括它们的可重复使用性、可修复性、可回收性和最终处置。

d 之二 采取措施防止附件A第二部分所列的塑料和塑料制品中存在非有意添加的物质、未反应的单体和非有意形成的杂质,但须遵守该附件的规定。

替代方案2各缔约方根据国家能力被鼓励采取措施以确保含有第1款所指那些化学品的塑料制品的任何使用和废物管理以防止和最小化人类接触或向环境释放的方式进行。

方案 3 科学、技术和经济专家小组应在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之前向其推荐危险、有问题和应避免的化学品、聚合物或塑料制品的特性清单。在准备这些建议时,科学、技术和经济专家小组应考虑合理的科学、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评估以及安全、可获取、高效、经济可行、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替代品的可用性,包括基于原住民和当地社区的知识和实践的那些。

各缔约方被鼓励在根据关于报告进展情况的第四编第3节进行的报告中纳入其已采取的任何措施以限制或禁止以消除以不允许或限制、禁止或监管使用在塑料塑料聚合物和塑料包括塑料制品中存在的未受管制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学品组危险化学品组和聚合物未包括在附件 A第二部分中的那些,这些化学品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具有已确认的或潜在的不利影响,或者阻碍安全且无害环境管理包括最终产品的可回收性和处置。

根据上文第1款确定的任何新的受关注化学品应根据相关化学品公约予以禁止。

应针对每个国家评估控制措施的合规成本本文书的实施成本,并且应根据理事机构决定的程序通过专用基金提供资金以实现控制措施的合规。

执行段落 5 之二 科学、技术和经济专家小组应在每届会议上向理事机构推荐附件中的化学品、聚合物或塑料制品及其相关目标和时间表。

“塑料污染条约谈判”第五届会议

Fifth Session (INC-5) 

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国际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第五届会议”(简称INC-5)将在韩国釜山举行,旨在制定一项全面而有效的国际法律框架,以遏制日益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保护全球生态环境。届时来自世界各国的政府代表、科学家、企业家和环保人士将齐聚釜山,共同商讨并制定一项具有雄心的全球协议,以应对塑料污染这一全球性挑战。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过去四年来持续参与了联合国环境大会、以及接下来的各届INCs,此次也将派代表团赴韩国实地参会。前四届会议分别在加拿大、乌拉圭、法国和肯尼亚举行。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过去几年来持续参与了联合国环境大会、以及此前的各届INCs。2024年11月底,绿会代表团将赴韩国实地参会。

(注:本文为INC-5系列观察。文章仅代表资讯,不代表平台观点,仅供参考。)


编译 | 杜娱宁

审核 | 赵岩

排版 | 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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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条约谈判”·系列观察

PLASTIC TREATY NEGOTIATOINS @OCEANWETLANDS

【参考资料】《汇编关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污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案文草案》原文参见:https://wedocs.unep.org/bitstream/handle/20.500.11822/45858/Compilation_Tex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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