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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作者:老雒聊档案发布时间:2024-10-12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艺术档案管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与实践

摘要

本文探讨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艺术档案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指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将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整体发展规划,这对促进文化传承和推动艺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规划措施包括资源整合策略和人员配置与培训。同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明确监督指导的内容包括业务规范监督和技术标准指导,并建立合作与协调机制,如信息共享模式和问题解决机制。文章总结了当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艺术档案管理中的成果与不足,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艺术档案;规划;监督指导

 

一、引言

1.1 研究背景

艺术档案对文化事业意义重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任关键。艺术档案作为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各类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据统计,艺术档案涵盖了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其形式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这些档案不仅记录了艺术的发展历程,更为文化事业的传承与创新提供了重要依据。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艺术档案管理中肩负着重要责任,需要将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

1.2 研究目的

探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艺术档案的有效路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艺术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例如,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艺术档案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方法、管理利用要求等,为艺术档案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对文化艺术单位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提高艺术档案管理水平。此外,还可以加大对艺术档案工作的投入,保障必要的经费,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艺术档案的安全。通过这些措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艺术档案工作的发展,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二、理论基础

2.1 艺术档案的重要性

2.1.1 文化遗产价值体现

艺术档案作为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例如,河南省艺术研究院珍藏的戏曲古文献,包括手抄长篇小说、戏本、古乐谱等,对研究地方历史、民族史、文化发展史、戏曲发展流变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以(清)嘉庆《歧路灯》抄本为例,其展现了以开封为中心的中原地区的戏曲活动,填补了这段历史的空白。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以及河南省图书馆、郑州市图书馆、河南省艺术研究院图书资料室均珍藏有不同的抄本,这些抄本对于研究豫剧起源与变迁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1.2 对文化建设的推动

艺术档案对文化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艺术档案是传承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真实记录了群众文化艺术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同时,艺术档案对传播群众文化艺术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以其原始性和真实性,最具权威性和感染力。此外,艺术档案对发展群众文化艺术事业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储存着大量丰富生动的群众文化艺术资料,为群众艺术活动提供材料,开拓思维,启发灵感。例如,新疆艺术研究所的艺术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和柯尔克孜《玛纳斯》的申遗提供了重要材料来源和保证。

 

 

2.2 相关法规依据

2.2.1 法规内容梳理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艺术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文化艺术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文化艺术单位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工作总结、业务考核内容之一。对于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2 法规执行要点

在实际工作中,法规执行的关键在于加强对艺术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投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艺术档案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方法、管理利用要求等。同时,加强对文化艺术单位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提高艺术档案管理水平。此外,还应加大对艺术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对艺术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其档案意识,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收集和规范管理。

三、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艺术档案的规划

3.1 列入整体发展规划的意义

将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整体发展规划,对文化事业有着深远的积极影响。

3.1.1 促进文化传承

艺术档案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将其纳入规划,有助于系统地整理、保存和传承文化艺术。例如,佛山市顺德区分步将国家综合档案馆与城建档案馆、房地产档案室合并,实现了“三档合一”的档案管理新体制,为科学整合和合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了范例。这种资源整合模式不仅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还为文化传承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源。通过对艺术档案的整理和研究,可以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内涵,为后代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同时,规划中的艺术档案工作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推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1.2 推动艺术创新

艺术档案中蕴含着丰富的创意和灵感,将其纳入规划可以为艺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对艺术档案的研究和分析,了解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艺术创作特点和趋势,为当代艺术家提供借鉴和启示。例如,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可以从艺术档案中汲取传统艺术的精髓,结合现代技术和理念,创造出具有时代特色的艺术作品。此外,规划中的艺术档案工作还可以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为培养新一代艺术人才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通过对艺术档案的学习和研究,学生可以了解艺术的发展历程和创新成果,拓宽视野,提高艺术素养。

3.2 具体规划措施

探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的具体方法,可以从资源整合策略和人员配置与培训两个方面入手。

3.2.1 资源整合策略

档案资源整合是提高艺术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借鉴顺德区“三档合一”的经验,整合不同类型的档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例如,可以将艺术档案与历史档案、文化遗产档案等进行整合,构建综合性的文化档案资源库。此外,还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将艺术档案转化为电子资源,实现远程共享和利用。

3.2.2 人员配置与培训

人员是艺术档案工作的关键因素,合理的人员配置和有效的培训可以提高艺术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设置艺术档案工作岗位,配备熟悉业务的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例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集中保管艺术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征集、接收和保管本地区的艺术档案和有关的艺术档案资料。同时,还应加强对艺术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档案管理知识、艺术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例如,从事艺术档案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位培训,熟悉自己所保管的艺术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辑、整理、研究档案材料,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4.1 监督指导的内容

明确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具体范畴。

4.1.1 业务规范监督

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业务规范方面的监督要点主要包括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例如,在收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确保文化艺术单位在举办业务活动后,将所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全部艺术档案材料立卷归档,不得散失。同时,整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遵循艺术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在保管方面,监督文化艺术单位配备足够的档案用房和档案柜架、装具,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于艺术档案的利用,应确保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为文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4.1.2 技术标准指导

技术标准指导的具体内容涵盖了艺术档案的分类、编号、存储格式等方面。在分类上,艺术档案分类由大类、属类组成,大类应设业务类、个人业务类、综合类,具体属类应按照归档范围设置。对于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艺术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此外,在档案数字化方面,指导文化艺术单位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4.2 合作与协调机制

探讨双方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的方法与意义。

4.2.1 信息共享模式

信息共享在合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艺术档案管理的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动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中关于艺术档案工作的内容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享,以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更好地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在其他领域的档案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分享给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促进艺术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例如,在档案数字化建设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经验借鉴,帮助文化艺术单位加快艺术档案的数字化进程。

4.2.2 问题解决机制

共同解决问题的机制建设对于提高艺术档案管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可以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艺术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出现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时,共同商讨处理办法,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例如,对于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各种载体的艺术材料和实物被个人据为己有的情况,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共同采取措施,责令其归还,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此外,对于文化艺术单位被撤销合并时的艺术档案移交问题,双方应共同监督,确保艺术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接收单位,不得散失。

五、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总结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艺术档案管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方面,通过将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整体发展规划,促进了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资源整合策略的实施,如借鉴顺德区“三档合一”经验,提高了档案管理效率和利用水平。人员配置与培训的加强,为艺术档案工作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持。另一方面,在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业务规范得到了有效监督,技术标准得到了科学指导。信息共享模式和问题解决机制的建立,加强了双方的合作与协调。

然而,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部分文化艺术单位对艺术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档案材料收集不完整、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技术标准的执行在一些地区还不够严格,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有待加快。资金投入不足也限制了艺术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5.2 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未来艺术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持续加强文化艺术单位对艺术档案工作的重视,提高档案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艺术档案的重要价值。其次,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艺术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利用效率。例如,开发智能化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艺术档案的自动分类、编号和检索。再次,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艺术档案的安全保存,延长档案寿命。同时,加强对珍贵艺术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最后,深化跨部门合作与协调。不仅要加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还应拓展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艺术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未来的研究重点可以包括艺术档案的价值挖掘与利用、艺术档案管理的创新模式探索、艺术档案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等方面。通过深入研究这些问题,为艺术档案管理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我国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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