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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压配电线路的过电流保护的两个公式的理解

作者:电气设计狄老师发布时间:2024-10-12

咱们来说说低压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哈。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第 6.3.3 条里有两个公式,下面有图。

先说公式一,这个比较好懂。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得大于或者等于负载计算电流,电缆导体载流量也得大于等于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这样呢,正常运行的时候,保护电器就不会熔断或者跳闸,过载的时候还能好好保护电缆或者其他导体。

可说到公式二,大家可能就迷糊啦。约定动作电流不能超过导体载流量的 1.45 倍,就是说约定动作电流最多能整定到导体载流量的 1.45 倍,这就相当于能允许过载 1.45 倍。有人可能就想了,这不是和公式一中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要小于等于导体载流量冲突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的。


公式一是给持续性负载回路定的,公式二则明显不能用在持续性负载回路上,应该是给周期性变化的负载回路定的。为啥呢?因为在周期性变化的负载回路里,电流是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周期性变化的。

电流升到最大的时候,导体绝缘的温度不会马上就高起来,等绝缘温度要升高的时候,电流又周期性地落下去了,所以绝缘温度就不会一直升高。所以啊,对于周期性变化的负载回路,应该按照公式二来整定保护电器和选择导体截面,这样能节省有色金属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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