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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副教授实名举报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暗箱操作?

作者:捷投科研教育咨询发布时间:2024-10-23

10月18日,沈阳音乐学院副教授祁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实名举报称,沈阳音乐学院在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引发网友关注。当晚,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发布说明称,遴选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公示,因祁某提交的4篇论文均不符合“专业艺术院校学报”的标准,不符合遴选条件,未通过复审。


10月19日下午,祁老师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对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发的说明不予认可,并已作好了起诉沈阳音乐学院的准备。


对此,我想聊聊我的看法。


祁老师给新闻记者提供的《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中规定,遴选条件其中有一条要求是申报人至申请之日止三年内须在 A&HCI/CSSCI/CSSCI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来源期刊/专业艺术院校学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相关领域国家一级出版社(大学类、教育类、美术类、文艺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定的其他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编著1部(不少于10万字)


而导致祁老师未能评上研究生导师的原因正是这一条,根据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就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发布的说明,学院声乐歌剧系教师祁老师提交的4篇论文均不符合“专业艺术院校学报”的标准,不符合遴选条件,未通过复审




看到这一报道,我其实挺好奇,祁老师可能提交了哪些学术成果?所以我就去知网万方维普上进行了检索。



搜索结果显示,如果这样检索出来的论文都为祁老师本人的成果话(因为检索无法排除同名同单位的情况,具体要逐一查阅文章),那祁老师共计在国内期刊上发表过12篇文章,其中普刊6篇,分别是《歌唱艺术》1篇(从题目和内容来看并非论文,而且是2011年的文章)、《雨露风》1篇、《中国文艺家》2篇、《艺海》1篇、《戏剧之家》1篇,专科综合类学报2篇《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1篇、《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篇、本科综合类学报《黑河学院学报》1篇,前北大核心期刊1篇,为《中国科技论文》(20版北大核心)上发表的一篇书评,现北大核心期刊1篇,为《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由于未刊登摘要关键词,或无法被认定为学术论文。



如果这些成果均为祁老师本人的成果,那这些恐怕确实达不到《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中对申请研究生导师成果要求的最低标准——连一篇专业艺术院校学报都没有。当然我没去检索A&HCI,但如果至少有一篇,我相信老师应该会说。


咱说实话,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的要求真的高吗?发一篇专业艺术院校学报而已,很多高校选研究生导师最低可都是北大核心,哪怕是艺术类。毕竟研究生导师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带研究生做科研写论文,作为导师你没点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恐怕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而且作为期刊圈和论文辅导圈的资深从业者,基于我对这些期刊和核心书评的了解,我只能说离我心目中研究生导师应有的学术成果确实还有不少距离。


诚然,根据学生的反馈,祁老师应该是一名专业能力很强、很负责、很有爱心、很正直的老师,但他的学术成果确实很薄弱,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他有很强的学术科研能力。







的确,对学艺术的师生来说,论文写作要比艺术创作难度大很多,的确应该弱化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性。




但祁老师的情况不同,因为他要参评的是研究生导师,而非职称。就职称而言,可查的记录显示,目前他已经是副教授职称,至少从这一点来看,能用目前这些成果评上副教授,至少说明沈阳音乐学院或许并没有在职称评审上为难那些很难写出高质量论文的艺术系老师们。


这件事其实关键点在于两个问题


一是是否有暗箱操作,让不具备资格的人胜任导师,这个留给相关部门去调查,如果有那就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二是祁老师目前的学术成果是否有资格胜任研究生导师?这个问题我留给大家,你们觉得呢?尤其如果你是一名研究生,你会如何看待这件事?


总而言之,根据大家的反馈,我始终相信祁老师是一名专业能力很强、很负责、很有爱心、很正直的老师,作为一名副教授当之无愧,但我不觉得以其目前的学术成果能足以胜任研究生导师。


诚然,现实中有诸多不公,也有很多暗箱操作的情况,可即便能打破这些暗箱操作,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倘若我们自己都不具备竞争的成果和能力,最终结果又能如何呢?就像这次事件中的当事人一样,如果其能发表一篇专业艺术学院的学报,那么也有资格去竞聘研究生导师。与其去跟风去抨击制度黑暗,不如冷静下来先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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