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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加快技术转移促进成果转化 推动创新兴市

作者:央广网发布时间:2024-09-23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发展格局,强化科技创新、强化产业链建设成为新一阶段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近年来,国务院、科技部陆续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措施,在资源配置、科技与经济结合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各个省市出台了技术转移促进条例、成果转化黄金十条等新举措。

“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创新兴市、开放活市是濮阳高质量发展的‘四大战略’,濮阳市要加快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吸收和转化,推进创新兴市,因地制宜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出台新政策。”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朱世欣说。

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方面,朱世欣表示,濮阳市应该立足于内生动力开发,支持开发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生态圈,按照企业需求确定研究课题,开展研发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多层面支持系统,从资格认定、荣誉设置等多方面加大支持,抢占全国全省政策先机。

在推动高校联动合作上,朱世欣表示,推动和高校联动合作及自身荣誉体系,推动濮阳市应用成果在转化高校职称评聘体系中的价值。尤其是在自然科学领域,推动转化到濮阳市的科技成果贡献显示度,把贡献列入相关高校内部评价系统,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作为教师聘期考核、年度考核评估条件的可选或附加部分,推动高校成果转化到濮阳市的积极性和落地率。

“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以及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提起高校联动合作,河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学生王心元说。

在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方面,朱世欣表示,濮阳市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强化政府在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搭桥、服务、协调的职能,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落实;要充分认识到“科研经纪人”的作用,倡导推动科技成果方、转化人才方、出资方三者形成合理均衡地分配机制,保障科研转化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在优化投入结构,加大科技成果试验性投入上,朱世欣表示,在与高校长期合作中,濮阳市要重视中试基地建设,加大科研开发的中试经费占比。

“濮阳市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实现有转化能力的高校院所与资本在濮阳形成有效对接。”朱世欣说。(王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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