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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国家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作者:林草曹迎春发布时间:2024-09-12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 2001年度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林 资调字[2000]30号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01年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前期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林 资调字[2000]50号文)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699号文)的要求和安排,河北省于2001年进行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

此次复查,调查总面积187693 百 公顷,全省11709块样地,本期复查方法与上期相同,采用全部地面固定样地实测的方法,进行现地复查,固定样地为正方形,样地面积 0.06 公顷。

一、复查工作情况

为了搞好本次复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对河北省国土面积实施全覆盖调查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从2000年六月份开始,会同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反复多次对复查的《技术方案》进行优化,于2000年 10月制定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技术方案》,报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批准后,省“连清”办于 2000 年年底完成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査第五次复查技术操作细则》的编写,经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审核同意后印刷成册。复查准备工作于2000年10月开始,11-12月组织业务培训,2001年2月开展外业调查,9月底完成外业工作,并向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提交外业卡片。内业 统计汇总分析于2002年4月完成。

二、质量管理

(一)成立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高质量的完成复查工作,河北省林业局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杨新世 担任长,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林业局资源处、省林业局计财处、省林局科技处、河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等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了技术协调和质量控制小组。

(二)质量管理措施

为约束、规范复查外业工作,统一技术标准,确保本次复查成果质量,依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和《补充规定》及有关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技术方案》《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外业技术操作细则》、《外业质量检査办法》、《质量奖惩办法》等。

第五次复查外业调查工作主要由河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同时也吸收了河北省承德市林业勘察设计院和河北省张家口市林业勘察设计院部分技术力量共同参加鉴于本次调查内容相对较复杂,人员置换量大的特点,2000年10月底前对参加连续清查外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基础培训。11月初针对平原地区样地调整的技术与方法问题对参与平原外业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操作细则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2001年3月初山区外业开始前,针对山区样地复查和立木测定的技术与方法问题对需要参加山区外业调查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切实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把基础知识差、责任心不强、调查质量有不光彩记录的人员,一律安排在辅助岗位或排除在调查队伍之外。

(三)检查验收

为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质量检查工作,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建了3个检查小组,由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河北省林业局资源处、河北省林业期察设计院有关领导、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组成。

河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分两部分完成了《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要求的5%的检查量,一部分分到工作区,有区域负责人通过跟踪检查,事后检查进行质量控制,另一部分由河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安排总工、副院长级的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三、质量抽查情况

为保证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质量,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派3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抽查验收工作。

(一)外业检查

全省共抽查样地 124 块,占总样地数的1.06%。其中林分26块,经济林15块,样地合格率100%。

(二)内业卡片调查成果质量

内业调查卡片 100%检查,质量评定为优。

(三)综合质量评定

按 外业 70%、内业 30%计算,河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质量评定等级为“优”


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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