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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博兴女:公道不彰,魑魅横行;正义难伸,小民罹殃

作者:霜霂薪苇发布时间:2024-10-20

聊斋志异・博兴女

——公道不彰,魑魅横行;正义难伸,小民罹殃

参考文献

——聊斋志异・卷8・博兴女

[1]全校会注集评聊斋志异[M].[清]蒲松龄 撰.任笃行 辑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P2341-2342.

[2]中国古典文学丛书: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M].[清]蒲松龄 撰.张友鹤 辑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P1703.

[3]聊斋志异详注新评[M].[清]蒲松龄 著.赵伯陶 注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P3062-3063.

[4]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全本新注聊斋志异[M].[清]蒲松龄 著.朱其铠 等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P1660.

[5]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聊斋志异[M].[清]蒲松龄 著.于天池,孙通海 等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5:P3244-3245.

部分可资参考的网络链接

https://www.shuge.org/view/liao_zhai_zhi_yi_xin_ping/

https://www.shuge.org/view/liao_zhai_quan_tu/

https://old.shuge.org/ebook/pi-dian-liao-zhai-zhi-yi/ 

声明:网上关于聊斋《博兴女》的译文颇为常见,故只提供注释,而不提供译文。而《聊斋志异新评》中的评点文字,则是自己断句并加以翻译。如有谬误,敬请指正。

博兴民王某,有女及笄。势豪某窥其姿,伺女出,掠去,无知者。至家逼淫,女号嘶撑拒,某缢杀之。门外故有深渊,遂以石繫尸沉其中。王觅女不得,计无所施。天忽雨,雷电遶其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未几,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之则豪某也。官知,鞫其家人,始得其情。龙其女之所化与?何以能然也?奇哉!


及笄,《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笄,发簪。后因称女子年满十五为及笄。——汉语大词典

伺,守候,侦察。——王力古汉语字典

撑拒,亦作“撑拒”、“撑距”。㊀撑持;支撑。㊁抵抗;反抗。——汉语大词典

鞫,㊀审讯,查问。㊁困穷。㊂阻塞不通。㊃水边向外凸处。——王力古汉语字典

评点


评:每见有无头寃狱,有司仅以缉凶了事者,恨其不能为博兴女之自捉人头也。然必如博兴女,而冤乃得雪,将焉用此有司?


常常见到缺乏綫索的冤案,(而)官府仅仅缉拿凶犯草草了结案件,(我)很遗憾受害人不能像博兴女子一般自己去攫取人头。但是(如果)一定要像博兴女子(一般的行为),然后冤屈才能够洗刷,那麽还要官员(做什麽呢)?


后记


蒲翁云:强梁世界,原无皂白。此言不虚矣!


纵观史策,怙恶不悛者常有之,明火执仗者数见之,暴戾恣睢者不绝之。公道不彰,魑魅擅权。唯利是趋,唯势是倚。世道如此,小民如之何不困且死矣。


至若化龙攫首,则愚人之痴话哉!福善祸淫,因果业报,几曾见之。窃囯者侯,窃鈎者诛,似此类者,何可胜记!


后记匆促写于2024年10月13日——20日

心浮气躁,冥思苦索。文思已竭,徒唤奈何。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世路茫茫,进退失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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