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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共穴,弟兄永愿:明代宦官埋葬方式和社团组织——南京市考古研究院

作者:闲看蜜蜂由蜜意发布时间:2024-10-11

同堂共穴,弟兄永愿:明代宦官埋葬方式和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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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考古  2021年09月24日

明初,南京作为京师之地,众多功臣名将、皇亲国戚的墓葬均埋藏于此。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降为留都,在留置五府六部等外朝行政机构的同时,亦保留二十四衙门宦官机构。因此,南京也发现了数量可观的宦官墓葬,最富盛名者当属坐落于南京南郊牛首山麓的郑和墓。同时,经考古发掘的宦官墓葬还包括司礼监太监金英墓、南京守备司礼监太监怀忠墓、都知监太监洪保墓、都知监太监杨庆墓等。

2016年,雨花台区天隆寺复建工程地块发现了三座明代砖室墓。三墓同穴并排分布,保存完好,出土遗物121件(套),质地包括瓷、锡、玛瑙、银、象牙、铜、石等。根据出土墓志可知,其中一位墓主为明代孝陵神宫监太监韦清。这三座墓葬的发现,为研究明代宦官墓葬制度和“义会”组织提供了实物资料。


01

墓葬发掘概况


三墓位于同一墓坑内,形制相同,为一次性修建而成。砖室平面呈长方形,由挡土墙、封门、墓室构成。三墓内部构造相同,以居中的M4墓室为例介绍。

M4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墓门内设一道石门,向墓室方向开启,石门紧闭,内以顶门石封堵。墓室前部为长方形砖质须弥座祭台,祭台后为棺床。两侧壁及后壁各有一拱形壁龛。左右侧壁近底部各有一长方形过洞,分别与相邻墓室(M3、M5)相通。两侧壁面上两两对称垂挂4组铁条(链)。

M4石门


三墓均保存完好,未遭盗扰,共出土各类器物121件(套),质地包括石、金、银、铜、锡、玛瑙、瓷、象牙等,各类器物基本保持原位。其中M3出土石墓志1合(M3:1),志盖阴刻篆书 “孝陵神/宫监太/监韦公/墓志铭”,志身阴刻楷书31行,字迹大多清晰可辨。


02

墓葬形制与墓葬时代


三墓联排并列


三墓联排并列,墓坑内填土土质土色一致;墓前挡土墙错缝相连,相邻两墓共用一堵砖墙;各墓所挖墓道均打破墓坑内填土。这些信息表明,三墓为同时营建,因墓主卒葬时间不同而陆续使用。三墓石门门面光素无铺首,且石门向墓内方向开启,无法按照常规方式关闭。根据现场设施及残留在门缝中的“T”形铁条、绳索痕迹,我们推测石门的封堵过程为:先将门扉关到接近闭合的位置,此时上顶门石悬搭在两门扉顶部的门缝处;然后借助“T”形铁条紧闭石门,上顶门石因失去支撑而自然落下,抵住上门缝;最后用绳索将下顶门石牵引到预留的坑槽内,抵住下门缝,关门、封堵完成。

M3出土一合石墓志,记载墓主身份及主要经历。墓主韦清为明孝陵神宫监太监,生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卒于弘治七年(1494年),葬于“应天府江宁县天隆寺安德乡之原”。由三墓的特殊结构可知,另外两墓的营建时代与M3相同,入葬时间应与M3相近。

韦清墓志志盖


韦清墓志志身


03

墓主身份与明代宦官“义会”


三墓正面全景


三墓位于同一墓坑,形制规模相同,用砖互相咬合,表明为同时营建;相邻墓室共用一堵砖墙,砖墙上留孔洞以便灵魂沟通,暗示了墓主之间的特殊关系。位于最南侧的M3出土墓志,墓主为明孝陵神宫监太监韦清。据墓志,韦清字源洁,广西庆远府思恩县人,历任监丞、少监、太监等职。成化十一年(1475年),六十三岁的韦清由北京御用监太监改任南京孝陵神宫监太监。

三座墓葬同穴异室合葬的特殊埋葬方式首先让人联想到夫妻合葬。历史上宦官娶妻现象屡见不鲜,明代永乐、宣德时期,甚至有宦官因备受皇帝宠爱,而被赐婚的现象。那么天隆寺三墓有无可能属于宦官韦清及其妻妾的合葬墓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从埋葬位置看,如果是夫妻合葬,则“丈夫”韦清应居中间尊位,而并非葬于边侧;其次,从随葬器物看,居中的M4出土了象征品官身份的镶铜框木腰带以及男性束发的玉簪银冠,墓主不太可能为女性,而应为男性合葬。结合特殊的营建方式和墓葬结构,我们推断三位墓主应为身份相当、关系亲近的明代宦官。这种聚众合葬的埋葬现象,与明代宦官群体中的“义会”组织密切相关。

所谓“义会”者,是宦官为筹办身后丧葬、坟地卜建等事宜设立的互助团体。据《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载:“凡内臣稍富厚者,预先捐资摆酒,立老衣会、棺木会、寿地会,念经殡葬,以为身后眼目之荣。”这些义会名目虽异,然都属于丧葬互助团体。在会太监“死亡有棺,为作佛事,葬于公地,春秋祭扫。后死者送先死者,较亲族有过焉。”(《老太监的回忆》)此次发现的三座墓葬,应是在相应宦官义会组织安排下建造、埋葬的。三墓同穴并排、结伴而葬的特殊形式,或出于三位墓主生前之约,或许是宦官义会组织的统一安排。

M3出土玛瑙腰带


04

余论


南京孝陵神宫监为明孝陵守陵机构,品秩虽与北京御用监相同,而实际职权却无法相提并论。韦清由实权衙门调任闲散部门,带有一定的“退居二线”色彩。据墓志记载,韦清到南京不久,便提前营建墓室、请人撰写墓志,预备自己的身后之事;在孝陵神宫监任上,韦清除去祭祀洒扫等必要工作外,另于住所旁辟地种植花木蔬菜,自得其乐。据《明宪宗实录》记载,成化十七年(1481年),孝陵神厨失火,有司弹劾韦清失职,皇帝亦未加追察。在明代险恶的政治环境下,韦清能保留级别、安享晚年,并按计划与同好结伴合葬,亦不失为缺陷人生的一种良好归宿吧。


图文:许志强

编辑:黄芝林

初审:骆    鹏

终审:龚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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