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https://mp.weixin.qq.com/s/wLIp0b6Cge9_6H_Y5030iw
本文共计4000字,阅读8分钟
《湿地公约》秘书处于近期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第2024/9号照会:《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4次会议(SC64)注册详情和关于提交决议草案的提醒的通告,具体如下:
湿地公约
(伊朗拉姆萨尔,1971年)
第2024/9号照会
《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4次会议(SC64)
2025年1月20-24日:注册详情及关于提交决议草案的提醒
《湿地公约》秘书处向《公约》缔约方常驻代表团和行政主管部门致意,并谨提供有关即将举行的常务委员会第64次会议的信息。
秘书处请常务委员会成员、希望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的缔约方以及希望获得会议观察员地位的非缔约方国家在2024年12月30日之前进行网上注册,网址为:https://contacts.ramsar.org/register-sc64。
正如之前通过2024年7月1日的第2024/8号照会(https://www.ramsar.org/document/diplomatic-note-20248-64th-meeting-standing-committee-convention-wetlands-20-24-january)向缔约方通报的那样,会议(SC64)定于2025年1月20日至24日在瑞士格朗的秘书处总部举行。SC64全体会议将于1月21日星期二至1月24日星期五举行,在此之前,委员会分组和工作组会议将于1月20日星期一举行。
请缔约方注意,根据《议事规则》,应在2024年11月21日之前向秘书处提交决议草案。此前,已通过2024年6月21日的第2024/5号照会(https://www.ramsar.org/document/diplomatic-note-20245-preparation-submission-draft-resolutions-consideration-cop15)向缔约方传达了关于编写和提交决议草案的指导。
湿地公约秘书处谨借此机会再次向公约缔约方常驻代表团和行政主管部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格朗,2024年9月12日
图源:《湿地公约》秘书处
©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会议临时议程可在《公约》网站 https://www.ramsar.org/meeting/64th-meeting-standing-committee 上查阅(见附1)。
常务委员会及其分组和工作组的成员名单可在《公约》网站上查阅:https://www.ramsar.org/current-standing-committee-2023-2025-members。(见附2)
SC64的注册现已开放。
长期以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绿会)致力于积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讲述中国的湿地保护故事,主动传播中国声音。作为《湿地公约》的观察员机构,过去连续两年,绿会国际部应邀派代表赴瑞士格朗现场全程参加了常务委员会第63次会议(SC63)和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SC62),同时,均组建了线上绿援团,全程支持前线代表的实地参会。与会期间,绿会代表充分参与,积极与来自世界各国的参会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探讨湿地、水治理等相关议题并积极寻求合作。
图源:绿会代表于会议现场拍摄
图源:《湿地公约》秘书处;上一张为常务委员会第63次会议(SC63)与会人员合照,绿会代表也在其中;下一张为绿会代表参与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SC62)期间的第一场“女性与湿地”智囊团讨论会会后合影
一如往届会议一样,绿会国际部届时将组建代表团赴现场参加常务委员会第64次会议(SC64)。参会代表团亦对外开放少量名额,征集欧洲或瑞士的专家或青年代表加入代表团,实地参会。欢迎广大专家、学者和青年代表积极报名参加,积极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治理,让世界了解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治理的贡献,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姓名、职务以及简历。绿会国际部的专家团队将对报名者进行评选,为入选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参会效果。
如有兴趣作为代表参会,欢迎积极报名。报名请联系:
国际部 马老师:v66@cbcgdf.org;17723000412
(邮件中请附上个人对于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兴趣及相关经历)
附1:
会议议程
1 开幕致辞
1.1 常务委员会主席(中国)
1.2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总干事
1.3 国际组织合作伙伴(IOPs)
1.4《公约》秘书长
程序事项
2 通过临时议程
3 通过临时工作计划
4 接纳观察员
行政与财务事项
5 执行小组和常务委员会主席的报告
6 秘书长的报告
7 管理工作组的报告
7.1 管理工作组活动报告
7.2 关于新秘书长招聘程序的报告
8 秘书处关于常务委员会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9 财务和预算事项[供财务分组审议]
9.1 关于2024年财务事项的报告
9.2 年度会费缴纳情况
9.3 2026-2028年预算方案和关于财务与预算问题的决议草案(* 包括一项决议草案)
9.4 决议草案可能涉及的财务问题
战略事项
10 加强关注明智利用湿地方面的紧迫挑战:湿地清单的最新情况
11 战略计划工作组的报告*
12 体制建设工作组报告*
13 常务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责*
14 提高《公约》的知名度以及与其他多边环境协定和其他国际机构的协同作用*
15 传播、能力建设、教育、参与和宣传(CEPA)
15.1 CEPA监督小组主席的报告
15.2 关于CEPA的决议草案*
16 青年工作小組的報告
17 秘书处2025年的工作计划
科学问题
18 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主席的报告
19 关于水鸟种群估计的伙伴关系建议*
20 关于2026-2028年《公约》科学和技术方面未来实施情况的决议草案 *
实施事项
21 筹备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
21.1 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分组的报告
21.2 秘书处关于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的报告
21.3 拉姆萨尔湿地保护奖[供非公开会议讨论——仅向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分组成员提供文件]
22 关于2025-2028年拉姆萨尔区域倡议的决议草案 *
23 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联合主席的报告
24 关于《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上的湿地地位的决议草案*
25 更新报告信息系统工作组的报告*
26 秘书处关于加强将某个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程序的建议的报告
27 秘书处关于第XIV.20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最新报告
28 缔约方提交的决议草案
结束性事项
29 常务委员会第65和66次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30 通过会议报告
31 任何其他事项
32 闭幕致辞
附2:
常务委员会及其分组和工作组的成员名单:
©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常务委员会
《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约》事务和秘书处的活动。它在缔约方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会议之间,在缔约方大会所作决定的框架内代表缔约方大会。
缔约方于1987年在加拿大里贾纳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第3.3号决议成立了常务委员会。
何时举行会议?
常务委员会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传统上在瑞士的秘书处办公室举行。它还在缔约方大会每次会议之前举行会议,并在缔约方大会期间定期举行会议,此时它被称为大会委员会(the Conference Committee)。
在缔约方大会期间,缔约方将选举新的常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新当选的委员选出主席、副主席和小组成员,并确定第一次正式会议的日期。
常务委员会在本三年期内的会议记录参见:
常务委员会有明确规定的任务和程序。其任务最初于1993年在《湿地公约实施框架》(第5.1号决议)中提出,目前由第VII.1号决议(1999年)确定。第XIV.2号决议(2022年)对其组成和职责进行了修订。
成员资格采用比例制确定。每个地区组根据该组缔约方的数量派代表参加。上届和下届缔约方会议的东道国也有代表参加。
成员的作用
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地区代表的缔约方有以下任务:
指定出席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并尽一切努力确保代表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定期与本地区组的其他代表进行磋商。
与本地区组的所有缔约方保持经常联系,并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之前征求他们的意 见。
在确定缔约方会议区域会前会议议程时向秘书处提出建议。
在可能的情况下,出席其他地区和国际会议,就与《公约》有关的问题进行磋商,并促进《公约》目标的实现。
担任常务委员会分组的成员。
应要求向常务委员会及其分组主席和秘书处提供建议。
鼓励其所在区域的其他国家加入《公约》。
分组
常务委员会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在分组中工作的成员,包括管理工作组(其作用由第IX.24号决议和第SC34-3号决定确定)以及负责财务(第SC16-1号决定)和下届缔约方会议规划(第SC34-6号决定)的小组。监督小组审查CEPA计划和STRP的进展情况。
议事规则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凡第VII.1号决议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均以《缔约方大会议事规则》为准。
为全体会议提供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之间的口译服务,但不为分组会议提供这种服务。2014年,常务委员会决定,会议文件除英文外,还应提供法文和西班牙文版本。
当前(本届)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选举产生了一个新的常务委员会,在《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之前负责监督《公约》事务。
本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SC61)选举中国为主席国,加蓬为副主席国。
第XIV.2号决议(2022年)规定了常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区域组成、职能和责任,取代了第VII.1号决议(1999年)、第XII.4号决议(2015年)和第XIII.4号决议(2018年)中的原有安排。
有表决权的成员和候补成员(地区代表):
非洲:加蓬(候补委员:赤道几内亚)、利比亚(候补委员:摩洛哥)、卢旺达(候补委员:坦桑尼亚)、布基纳法索(候补委员:利比里亚)、莱索托(候补委员:马达加斯加)
亚洲:老挝(候补委员:印度尼西亚)、日本(候补委员:韩国)、伊拉克(候补委员:伊朗)
欧洲:比利时(候补委员:奥地利)、捷克(候补委员:斯洛伐克)、格鲁吉亚(候补委员:黑山)、瑞典(候补委员:斯洛文尼亚)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巴西(候补委员: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候补委员:危地马拉)、圣卢西亚(候补委员:多米尼加)
北美洲:加拿大(候补委员:墨西哥)
大洋洲:萨摩亚(候补委员:澳大利亚)
COP14 主办国:中国(主席)
COP15 主办国:津巴布韦
缔约方常驻观察员: 瑞士(秘书处东道国)
管理工作组
(The Management Working Group)
阿联酋 - 作为即将离任的2018-2022三年期常务委员会主席;
瑞典--即将离任的2018-2022三年期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担任现任常务委员会主席;
加蓬--现任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墨西哥--2018-2022三年期财务分组离任主席;
美国--财务分组现任主席;
本三年期(2023-2025年)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STRP)主席;
上一个三年期(2019-2022年)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主席;
世界自然基金会 - 国际组织合作伙伴(IOPs)的代表;
秘书长 - 当然成员
加拿大、科特迪瓦、萨摩亚和瑞士作为相关缔约方。
财务分组
(The Subgroup on Finance)
财务分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摩洛哥--代表非洲地区
日本--代表亚洲地区
格鲁吉亚--代表欧洲地区
巴西--代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
美国--代表北美洲地区(主席);
澳大利亚--代表大洋洲地区;
墨西哥--即将离任的财务分组主席;
中国、巴拿马、瑞士、多哥和津巴布韦作为相关缔约方。
战略计划工作组
(The Strategic Plan Working Group)
缔约方通过第 XIV.4 号决议商定了第五个战略计划的编制框架。该决议确认了战略计划工作组的作用,并概述了指导该进程的原则和应为草案提供信息的要素。
战略计划工作组的任务是牵头编制第五个战略计划草案,供缔约方大会第十五届会议通过。在缔约方大会的指导下,工作组致力于开展一个包容、透明和无障碍的进程,使所有感兴趣的缔约方、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都能充分、有效地参与其中。
战略计划工作组根据第SC59-20号决定成立,其任务由关于审查《湿地公约》第四个战略计划、COP14-COP15期间的增补内容和第五个战略计划框架的第XIV.4号决议确定。战略计划工作组由以下缔约方组成:
阿尔及利亚、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巴西(联合主席)、加拿大(联合主席)、乍得、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捷克、斯威士兰、芬兰、法国、格鲁吉亚、伊朗、伊拉克、日本、肯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新西兰、尼加拉瓜、阿曼、韩国、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南非、瑞士、突尼斯、乌干达、英国、美国、赞比亚、津巴布韦,以及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STRP)代表、国际鸟盟(BirdLife International)、国际水资源管理研究所(International Water Management Institute)、野禽与湿地基金会(Wildfowl & Wetlands Trust)和青年湿地行动(Youth Engaged in Wetlands)的代表。
有关工作组和第五个战略计划编制的更多信息参见:
拉姆萨尔青年工作组
(The Ramsar Youth Working Group)
刚果--代表非洲地区;伊朗(副主席)和伊拉克--代表亚洲地区;
奥地利和斯洛伐克--代表欧洲地区
哥伦比亚--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墨西哥--代表北美洲地区
澳大利亚--代表大洋洲地区(主席);
加拿大、哥斯达黎加、日本和阿联酋作为相关缔约方。
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IAC)
(Independent Advisory Committee (IAC) of the Wetland Cities Accreditation)
卢旺达--代表非洲地区;候补代表:博茨瓦纳
中国--代表亚洲地区;候补代表:伊朗
捷克--代表欧洲地区
哥伦比亚--代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
美国--代表北美洲地区
澳大利亚--代表大洋洲地区
世界自然基金会--代表国际组织合作伙伴(IOPs);
联合国人居署代表;
宜可城-地方可持续发展协会(ICLEI—Local Governments for Sustainability代表;
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代表;
CEPA 监督小组代表;
拉姆萨而区域中心-东亚(Ramsar Regional Center - East Asia (RRC-EA))--代表任何相关的拉姆萨尔区域倡议;
秘书长或其指定代表(观察员);
技术顾问
第十五届缔约方会议分组
(Subgroup on COP15)
加拿大、中国、丹麦、马达加斯加、圣卢西亚、瑞典(斯洛文尼亚作为候补)、瑞士、英国、瓦努阿图(澳大利亚作为候补)、津巴布韦(主席)、国际鸟盟
CEPA监督小组
(CEPA Oversight Panel)
加蓬--主席,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副主席
Jean Hervé Mve Beh(加蓬)--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Julien Katchinoff(美国)- 财务分组主席
Vony Raminoarisoa(马达加斯加)--CEPA政府联络人
Susan Joyce Se(菲律宾)--CEPA政府联络人
Regina Ceali Namakula(乌干达)--CEPA政府联络人
STRP - Ritesh Kumar
Felipe Velasco(哥伦比亚)--CEPA非政府组织联络人
Denis Berlemont(法国)--CEPA非政府组织联络人
Harison Andriambelo(马达加斯加)--CEPA非政府组织联络人
Awa Joof(冈比亚)--青年代表
Ahmed Sulaiman(也门)--原住民代表
Chris Rostron(野禽与湿地基金会)--国际组织合作伙伴(IOPs)代表
相关方:赞比亚 (Sandra Ponde Imbuwa)
体制建设工作组
(Working Group on Institutional Strengthening)
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柬埔寨、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伊朗、日本、墨西哥、摩洛哥、巴拿马、南非(主席)、瑞士、乌克兰、美国(联合主席,临时)、赞比亚、津巴布韦
(本文根据《湿地公约》官网资讯整理,不代表平台观点,供了解和参考。欢迎有意向参会者积极报名!)
THE END
海
湿
文 | Samantha
审 | YJ
排版 | 绿叶
海湿·往期相关报道
❁ 《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4次会议(2025年1月20至24日)议程发布!
❁ 创纪录的参与和重要决定凸显《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3次会议价值!
❁ 绿会海湿组召开《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3次会议总结会
❁ 性别议题讨论会或可鼓励男性加入 | 绿会代表应邀参加《湿地公约》第2次“女性与湿地倡议”讨论会
❁ 《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Logo通过!津巴布韦解读会场设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BCON)获湿地公约秘书长穆桑达·蒙巴女士高度称赞!
❁ 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与会人数创历史新高
❁ 迎Ramsar COP15:《湿地公约》培训决议草案撰写,绿会国际部2代表参会
❁ 湿地保护应关注“废旧渔具”、“非法电捕鱼”和“塑料污染” | 绿会海湿组就《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提交3条建议
海洋与湿地
全球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