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日前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征求意见。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1条,要点如下:
Q
A
什么是生成式人工智能?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规则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代码等内容的技术。
Q
A
提供产品或服务应遵守哪些要求?
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符合以下要求:
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
《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不得利用AI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
《征求意见稿》提出,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
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发现、知悉生成的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应当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续。
此外,提供者应当指导用户科学认识和理性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不利用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进行商业炒作、不正当营销。
来源:新闻联播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王子佩
● 最好的“旅游广告”!由他们代言
● 汪晓龙,我们接你回家!
● 6名被诬告陷害干部获澄清正名
● 肖某(男,42岁),已被刑拘!
文章好看就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