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
《办法》指出,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能。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展高质量的公共训练数据资源。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
《办法》明确,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民族、信仰、国别等歧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郭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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