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以来,人工智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为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人工智能的进步和发展通过对大量的个体数据进行收集、储备、分析处理,对这些庞杂的信息进行计算和驱动,寻求对应的计算结果,为人类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服务。但是人工智能领域对于信息的收集、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触犯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给现有的法律规则和秩序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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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下的个人信息数据法律风险 -
大量的个人信息收集是否合法难以判定。当前人们的生活与大数据算法越来越密切,很多人工智能服务在用户初次使用时,强制用户授权其收集相关个人信息的权利,不然用户无法使用该人工智能服务,此外很多用户在使用时并不会认真看授权协议,在用户并非真实的意愿下给予了授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利用。
个人信息存在巨大的泄露风险。人工智能的发展有收集、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特点,我国暂时没有合法使用的这些信息的规制方法,使得信息泄露严重。人工智能平台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很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信息泄露,比如平台为了给用户推荐个性化的广告,将用户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精确的推送用户感兴趣的广告。
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的运用,存在复杂的侵权问题,人工智能存在事故认定、产品责任、用户人身财产利益损害问题,同时人工智能收集、储蓄、处理环环相扣,使得侵权的主体及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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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 -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有所体现,此外在部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也有涉及,但是相关的规定十分松散,没有系统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民法总则》概括性的表达了对于个人信息非法使用的禁止性规定,《刑法》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作出了惩罚规定,《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相关主体平台的信息保护义务和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的责任。2018年我国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为遏制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滥用、泄漏等乱象,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详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赋予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访问权、独立控制权、删除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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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下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 -
人工智能的兴起,为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带来了挑战,我国需要建立系统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机制,整合民法总则、刑法等规范,为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首先,需要明确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与人身有密切的关系,其涉及个人的隐私与尊严,同时涉及到一定的财产权利。应该区分个人信息被使用的知情权、更改权、删除权等,明确人工智能收集个人信息的界限,让个人信息成为一个有价值、受保护的权利。
其次,要为人工智能领域收集个人数据建立科学的原则。科学的原则主要体现在收集个人信息的合法、必要、正当性上。对于收集的用户信息,不能超过用户同意使用的部分,收集的信息,不能超过合理必要限度。
最后,对于人工智能的领域内的个人信息安全,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明确侵权的救济方式。人工智能侵权与普通侵权相比,具有主体不明确的特征,人工智能是否是法律拟制的主体也是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制定个人信息数据保护专门性法律作为特殊法,促进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的法律体系的搭建,使得人工智能领域的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得到体系化的保护。
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日益迫切,当下亟需解决完善个人对于人工智能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数据享有的权利、人工智能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数据的边界范围、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救济方法。维护个人信息数据,使人工智能在合法的轨道上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才能更好的为人们提供服务。
作者 :眷诚法务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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