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冯恋阁 广州报道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与世界。日新月异的技术在催生“风口”的同时,也为人类社会带来的难以预知的风险与挑战。
“人工智能治理攸关全人类命运,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10月1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从发展、安全和治理三个板块出发,提出了共11项主张。
外交部发言人在就《倡议》答记者问时表示,《倡议》旨在就各方普遍关切的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问题提出建设性解决思路,为相关国际讨论和规则制定提供蓝本。
反对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
《倡议》中与发展相关的主张共有4条,包括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保人工智能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
面向他国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时,应尊重他国主权,反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操纵舆论、传播虚假信息,干涉他国内政、社会制度及社会秩序,危害他国主权。
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智能向善”的宗旨,共同防范和打击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恶用滥用;在军事领域研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该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
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鼓励全球共享人工智能知识成果,开源人工智能技术;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和单边强制措施制造发展壁垒,恶意阻断全球人工智能供应链等。
当地时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了针对芯片的出口禁令新规。据悉,此次新规是对美国2022年发布规则的更新版本,对中国购买重要高端芯片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
《倡议》在这一节点发出,是否是我国对相关行为的回应?
“我国此份倡议是一份审慎的表态,是源于长期以来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关注,也是积极践行人工智能治理大国责任的体现,并非简单地对某一事件的回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欣指出。
“应该说,此次发布的《倡议》在主观上并非对美国此举的回应。”不过,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看来,《倡议》也表明了我国对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主张和理念——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明确反对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垄断、单边强制措施等恶意限制竞争和发展的行为。
提出敏捷治理、伦理先行等治理原则
安全上,《倡议》提到,应推动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实施敏捷治理,分类分级管理,快速有效响应;打造可审核、可监督、可追溯、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
逐步建立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保障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中的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
坚持公平性和非歧视性原则,避免在数据获取、算法设计、技术开发、产品研发与应用过程中的歧视等。
治理方面,《倡议》呼吁应该坚持伦理先行,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规范及问责机制,形成人工智能伦理指南,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
其次是开展风险评估和政策沟通,分享最佳操作实践;推动多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形成广泛共识。
此外还倡导发展用于人工智能治理的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持以人工智能技术防范人工智能风险。
最后则是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讨论成立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机构,协调国际人工智能发展、安全与治理重大问题。
“引入伦理之治,丰富和完善人工智能治理的实现机制,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伦理指南、审查和问责等机制创新也是中国实践的重要贡献。”吴沈括指出。
“推动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实施敏捷治理等都是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值得后续不断跟进和关注。”张欣表示。
全球AI治理新格局:竞速与交融
事实上,此次《倡议》并不是我国首次针对人工智能治理向国际社会表态。
去年10月,我国在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2022年缔约国大会上提交的《中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就从人工智能监管、研发和使用等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包括坚持伦理先行,从制度建设、风险管控、协同共治等多方面推进人工智能伦理监管;提出要逐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采取敏捷治理,分类分级管理等。
张欣认为,我国在联合国提交的《中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与此次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具有类似的背景和深意。
AI已经成为引领第四次产业革命变革的重要引擎,在全球开启科技竞争的同时,各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也在迅速形成。在这一关键时期,人工智能的竞争不仅局限于产业和技术领域,还扩展到了以治理方案为核心的软实力竞争。
今年以来,多个国家和地区聚焦人工智能的治理工作已陆续展开。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立法进程加快,美国监管侧也开始行动推进监管框架的制定,并与产业侧开展密切交流。
监管竞速的另一面,超越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似乎也在逐步形成。
在张欣看来,美欧通过欧盟-美国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达成“人工智能领域联合路线图”的共识,包括衡量人工智能可信度的指标和风险管理方法等;联合国秘书长公开表示支持建立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监管等动态都在不断推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的形成。 “在这一关键节点,我国就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出倡议十分必要。”她表示。
吴沈括也指出,《倡议》的发布将会进一步推动国际社会有关人工智能治理的路径研判和方案设计,进而持续助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共识深化和生态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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