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有关AI的话题热度可谓是居高不下,去年有人拿AI绘画参赛获奖,近期又有chatGPT掀起“人机聊天”热,除了这些网上还有一大堆与AI相关的奇闻趣谈。
就在这个五月份,有位“虚拟歌手”在网上火了起来,由于它本身是AI,还有着与孙燕姿完全相同的音色,故被称为“AI孙燕姿”。
只要在B站搜一下“AI孙燕姿”,就会找到近百个相关的音乐二创视频,内容全是翻唱别人歌曲,从我们熟悉的周杰伦、林俊杰、梁静茹、张信哲等流行歌手,到各种小众民谣都有涉及,覆盖范围极其广泛。
如此惊人的模仿能力,大伙们见了都惊呼AI技术的空前强大,要真让孙燕姿本人来翻唱,都未必能有AI版唱得自然。
其实“AI孙燕姿”的技术应用我们早就有见识过,比如某某明星声线的地图导航语音,就是用别人的声音去训练AI,使其完全掌握,然后替换掉原来的声音模型,便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这个发明的诞生,不光让“冷门歌手”孙燕姿以某种方式火出圈子,一些人也看到了“人工智能统治华语歌坛”的可能性。
但在此之前,也有人会担心那人家歌手的音色来做翻唱二创,会不会涉及到侵权。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了解,一个是国内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声音是受版权保护的,二是使用者有没有将其进行商业用途。
《著作权法》里有提到,版权的保护范围里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口述作品等几种,音色本身构不成作品,也不属于作品的主体之一,故不受版权保护。
但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AI音色训练所使用的素材究竟合不合法,如果素材不合法,那么其后续的有关创作都会被算作侵权。
不仅如此,在使用别人歌曲做翻唱素材的情况下,也需要取得歌曲权利人授权才能够正式使用。
人家允许你用了,或明确提到不介意甚至是鼓励使用的,那这种情况就基本不会有问题。
至于商业用途方面,在B站投稿视频如果没有开通充电计划与创作激励,仅仅只是用于分享让更多人知道,那么它就不算商用。
然而“不商用”也只是一个很模糊的判断标准,不是说你的视频不做商用就不会涉及侵权,关键还是要按照《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来分析。
即使创作者真的是兴趣使然,制作出了一系列AI翻唱歌曲的视频,也会因为赚取流量而从中获利。
综合情况来看,即使“AI孙燕姿”本身不违法,但它所做的事情也有很大的风险,但凡有一处触犯了版权保护,便会牵连到整件事。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视频的大火,那位制作翻唱视频的B站up主也已经被删除账号,虽说原因尚不清楚,但多半也能猜到是被版权方的人警告了。
不管怎样,擅自用别人的声音来AI翻唱,始终都是有争议的。
但争议归争议,AI声音技术还是有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AI都能帮忙实现,与其担心AI会怎样取代从业者,还不如多想想自己能用AI做些什么。
只是,在AI彻底融入人类社会之前,人们也要学会用规则约束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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