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一个交叉领域,涉及工程技术、伦理道德、科技政策等诸多领域,在这里我们着重从哲学层面阐释人工智能深度发展所面临的基础问题。智能本质的认识及其概念框架的界定。中西文化对灵魂的探索经久不衰。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用神话、机器、计算机、神经活动等不同形式来解释它,同时也关联着人们对幸福、自由等人生意义的追问。人工智能不同范式之间的争论来自对“智能”的不同解释。符号主义从逻辑原子主义的角度把世界看作是由事实构成的,人工智能的任务就是找到这些事实元素的逻辑关系。神经网络主义则从整体论的立场认为智能是以人们对世界的表述为基础的,它难以被形式化。对智能的定义涉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需要适当的工具来映射出构成世界的本原客体。界定“智能”的本质,目的是把传统的理性主义转换成适合人工智能要求的经验主义命题,使人工智能可以根据算法规则进行合理的运算。
智能技术的人类化趋势。机器智能的任务是在一定环境下对刺激做出适当的行为,其重点不是内部表征。但人类行为的整体性远大于神经计算,更不是单纯的符号形式。人的智能受到生物进化、社会文化的塑造。人工智能若要在环境中输出和人类一样恰当的智能,就必须超越由设计者规定好的行为方式,学会从“常识”出发做出人类式的推理。这就需要结合心理学和生物学对人类智能的研究成果,探寻人工智能的人类化路径。
人类的机器化倾向。在个体层面,人对机器的协同操作以及特定智能设备(如芯片)内置在人体上,成为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延伸,它们构成了人-机融合体,机器和肉体的边界模糊了。在社会整体层面,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社会,重塑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通过探究人与机器的内在关系以及人工智能的类主体地位,揭示作为人类智能内容客观化的智能制品与人类智能再度融合后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这需要从不同角度讨论人工智能对当代社会的影响。在本体论上,人工智能没有超越人类对世界进行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区分,它是物质与精神二元论结构的技术化呈现。在方法论上,不管是神经网络仿生还是符号编程,人工智能的基本方法论是类比与模拟。从科技史看,人工智能即便具有超越人类的单项智能,它本质上依然是人类的技术制品,是人类认识世界现有知识的产物,也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人工智能虽不同于传统的机器,但也不属于人类的精神范畴。它本身不具备脱离人类的独立的意识形态,其根基存在于人类社会的自然进程之中。(游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