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但也带来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各种风险,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向善发展成为一个紧迫问题。
日前,中美人工智能政府间首次对话举行。中方强调,中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理念,确保人工智能技术有益、安全、公平。此前,中国和法国发表《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其中强调,中法两国充分致力于促进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坚持“智能向善”的宗旨,通过全面和包容性的对话,挖掘人工智能的潜力,降低其风险。
无论是中美之间的这次对话,还是中法的联合声明,都包含着两个关键词:智能向善和国际对话合作。
首先,“向善”是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基本原则,应该成为全球共识。
公众已经充分感受到人工智能带来的许多颠覆性变革,给生活带来快捷和方便,这是“向善”方面;人工智能也产生许多困扰,严重影响到公众生活,比如人工智能“换脸技术”、“复活死者”等。不但涉及犯罪,也涉及伦理道德,这是“不善”的方面。
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各国有各国的发展取向和应用取向,存在莫衷一是的情况,但有一点是容易取得共识的,人工智能不能突破伦理道德这条底线。
今年3月,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了第一个有关人工智能的决议草案,其中强调:迫切需要就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达成全球共识。
其次是要完善法规,进而形成广为接受的人工智能向善发展、应用行为规则。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专门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近日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法已经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去年8月,由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制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了《人工智能法案》,这是全球首部人工智能领域综合性法规。虽然这部《法案》还有些宽泛,能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多大的影响力还有待观察,但无疑是在人工智能法规建设领域做出了探索。正如有的专家所说,尽管这部法案还不完美,但是一部面向未来的法案。
今后重要的是加强国际合作。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戴兵在联合国人工智能相关特别会议上说,国际社会需要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
这当然应该包括立法、司法等领域的国际合作,进而形成广为接受的人工智能发展应用行为规范规则。上述中美之间对话表明,虽然中美竞相在人工智能领域制定规则,但也希望探讨是否有些规则可以“被所有国家接受”。这与我国一直主张的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具有契合性。
其三是要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监管。
早在去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就表示,支持人工智能行业一些高管的提议,即成立一个像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人工智能监管机构,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也侧重于监管方面,突出强调了要防止高风险人工智能对个人基础权利、社会民主法治、环境可持续性的侵犯方面的监管。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监管是一项更复杂的工程,如前所述,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各国有各国的应用方向,同时人工智能系统的治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但通过监管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实现人工智能向善是重要方向,也是比较容易取得成果的方面。
总之,人工智能正处在飞速发展之中,各种新的发展成果和应用令人目不暇接,但不管新的应用场景如何发展,“向善”是最基本要求。这就要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通过强化共识、逐步建立广为接受的行为规则和监管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