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因“文生视频”AI模型Sora而在人工智能领域备受关注的美国开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OpenAI),又陷入了新的法律诉讼之中。
近日,美国知名企业家埃隆·马斯克在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起诉了OpenAI及其首席执行官萨姆·奥尔特曼,称其违背了这家AI研究公司成立时达成的一项协议,即为人类福祉而非利润开发人工智能。
马斯克正在寻求法院裁决,迫使OpenAI向公众提供其研究和技术,并阻止这家初创公司利用包括GPT-4在内的资产为微软或任何个人谋取经济利益。
马斯克让OpenAI面临的诉讼纠纷又多了一项。此前,数位著名作家和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新闻媒体都曾起诉该公司,大多诉讼都指控其违法版权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技术与内容创作者间的权益边界的争议,又成了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马斯克的指控或在法庭上站不住脚
大约10年前,马斯克与奥尔特曼和OpenAI联合创始人格雷格·布罗克曼携手创办了OpenAI。如今,双方却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2015年OpenAI成立时,马斯克是其早期投资者,并与奥尔特曼共同担任董事会主席,2018年初,马斯克从OpenAI董事会辞职。2023年7月,马斯克宣布成立X.AI公司,主营人工智能业务,与OpenAI展开竞争。
据彭博社报道,马斯克以违反合同、违反信托义务和不公平商业行为起诉OpenAI,认为该公司与微软间的密切关系破坏了其最初的创始使命。
资料图:美国知名企业家马斯克。图/IC photo
这里的密切关系指的不只是微软为OpenAI提供了上百亿美元的投资,马斯克还专门提及了去年OpenAI的领导层重组。当时奥尔特曼一度被赶下台,但在微软的支持下迅速复职。马斯克称,奥尔特曼、布罗克曼以及微软联手驱逐了这家公司的大部分董事会成员,正是这些人负责执行公司最初的使命——开发技术造福人类。
“直到今天,OpenAI公司的网站仍然宣称,它的宗旨是确保AGI(通用人工智能)造福全人类。”诉讼中写道,然而,在现实中,OpenAI已经转变为世界上最大科技公司微软事实上的闭源子公司,在新董事会的领导下,该公司不仅是在开发AGI,而是实际上在完善AGI以实现微软利润最大化。
在诉讼中,马斯克要求法院下令迫使OpenAI向公众开放所有的研究和技术,并且要求奥尔特曼放弃他从非法行为中赚到的钱。
不过,马斯克的主张或许很难得到证明。美国西北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安德鲁·斯托尔特曼(Andrew Stoltmann)分析道,马斯克声称OpenAI与微软的关系违背了该公司最初对开源人工智能的承诺,这将是一个非常难以在法律上提出的主张,这些通常被称为“虚幻的承诺”(illusory promises),根据法律,它们通常是不可执行的。
从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马斯克的指控在法庭上也可能站不住脚。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布莱恩·奎因(Brian Quinn)对路透社表示,马斯克的违约指控部分基于马斯克与奥尔特曼间的一封电子邮件,虽然合同可以通过一系列电子邮件达成,但诉讼中涉及的这封电子邮件看起来更像是一份提案,只是一种“单方面的讨论”。
组合图:马斯克和奥尔特曼(右)。图/IC photo
OpenAI因版权问题深陷法律困境
马斯克提出的诉讼只是OpenAI面临法律纠纷中的最新一起,而在其他诉讼中,OpenAI常为人诟病的一点在于——侵犯版权。
2023年12月,《纽约时报》以侵犯版权为由起诉OpenAI及其合作伙伴微软,《纽约时报》也由此成为第一家起诉人工智能科技公司侵权的美国大型媒体。
《纽约时报》指控OpenAI和微软“试图搭便车”,非法使用了数百万篇文章来构建人工智能工具,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企业将《纽约时报》刊登的内容逐字复制,提供给向聊天机器人寻求答案的用户。
随后,其他几家数字新闻媒体也进入了起诉OpenAI侵权的行列。当地时间2月28日,新闻机构“Raw Story”“The Intercept”和“AlterNet”也在纽约联邦法院对OpenAI及微软提起诉讼,称数千篇媒体的文章被用来训练ChatGPT,指控OpenAI违反了联邦版权法《数字千年版权法》,因为OpenAI从文章中删除了作者和标题等版权识别信息。
新闻组织要求每次违规赔偿至少2500美元的经济损失,并希望法院下令迫使OpenAI停止滥用他们的创作内容。
除新闻媒体外,还有数名演员、记者、作家以及美国作家协会对OpenAI提出诉讼,称该公司的大型语言模型参与了“大规模的系统盗窃”。
人工智能工具的繁荣正在考验版权法的边界,内容创作者与人工智能间的版权之争似乎正愈演愈烈。美媒“Vox”指出,一方面,技术创新的倡导者会争论,人工智能技术充满了希望,最好不要为了过度保护版权而牺牲人工智能训练的效率。另一方面,媒体及内容创作者坚持,即使是令人兴奋的科技公司在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时也需要付费。
《纽约时报》指出,在侵权案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知识产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该原则允许创作者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除其他因素外,版权案件中的被告还需要证明,他们对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改造,并且没有在同一市场上作为原始创作者的替代品与其竞争。
不过,目前这些规则应该如何应用在人工智能产业还没有统一定论。知识产权领域律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说道,到底是侵犯版权还是合理使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答案。提出这些问题的诉讼还处于早期阶段,法院可能要用上好几年时间才能对此事做出裁决。
未来,版权或将成为塑造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关键点之一。金融研究公司麦格理分析师弗雷德·哈夫迈耶(Fred Havemeyer)分析称,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可能会归结为是否拥有数据,拥有大量数据使用权的公司已经开始开发自己的人工智能工具,像微软这样的成熟公司也完全有能力获得数据许可协议并应对法律挑战,但资金较少的初创企业未来可能很难获得竞争所需的数据。
“生成式人工智能始于数据,也将终结于数据。”哈夫迈耶说道。
新京报记者 栾若曦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