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抓住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决议,这项决议汇集全球智慧,为人工智能治理确立了全球共识。
这是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首个有关人工智能的决议,国内主流媒体认为该决议具有里程碑意义。
美国驻华大使伯恩斯,也通过社交网络表达了对中国支持该决议的感谢。伯恩斯认为,这对人工智能全球协调是一个重要的承诺。
我反复观看了联合国这份《抓住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决议。
总结了几点感受,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
1、人工智能的治理体系构建,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大家商量着来。
这份决议, 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包括扩大开源人工智能系统等数字解决方案。
决议特别提到,扩大所有国家对数字化转型的参与,以利用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所带来的惠益并有效参与其开发、部署和使用。
除了国家,民间的力量也应该积极参与进来。包括私营部门、国际和区域组织、民间社会、媒体、学术界和研究机构、技术界及个人,在各自角色和职责范围内,制定和支持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有关的监管和治理办法和框架。
备受各方瞩目的这份决议,居然提到“个人”,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我作为个人自媒体,也希望能积极参与进去,为全球人工智能的治理体系构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填平数字鸿沟,全人类共享。
托马斯·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世界是平的”,但这种“打破一切制约的协作”最终没有抹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鸿沟,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国与国之间的发展差距。
互联网发明的本意是自由·共享·连接,但过去20年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很多时候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差距更大了。当今世界,不到20%的国家,掌握了80%以上的财富和话语权。至于人工智能时代,仅仅美国和中国两个国家,在该领域取得的成绩就已经超过其他国家总和。
这份决议,从多个维度阐述,要让人工智能的发展成就普惠到更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
这是有必要的,科技发展的成果,理应全人类共享。
决议提到,增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能力,以应对主要的结构性障碍,消除它们在获得新技术和新兴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惠益方面存在的障碍,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同时,决议还提到,必要时刻,可以紧急动用各种执行手段,例如按照共同商定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开展能力建设以消除人工智能鸿沟和其他数字鸿沟,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国家需求、政策和优先事项,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与人工智能系统有关的技术援助和融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近年来对非洲和拉美地区的投入和支援,正是迎合了政策之举。备注: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下,中国积极帮助非洲国家缩小数字鸿沟,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到电子商务运用和人才培养,再到移动支付、社交媒体等……中非数字经济合作内涵不断丰富,助力非洲实现数字化转型,惠及当地广大民众。
当然,按照联合国一贯的政治正确,这份决议在论述填平鸿沟时,也加入了对特殊人群的照顾。决议提到,特别是对于那些处于弱势的人而言,并重申人们在线下享有的权利也必须在线上得到保护,包括在人工智能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
3、国家的自主权。
考虑到不同的国家发展国情和国家体制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通过一套治理方案,套用在全体成员国身上。
因此,决议在明确几点基本原则(开放合作、弥补数字鸿沟、安全可控、全生命周期监管等)之后,还提到了鼓励各国因国施策。
比如在第6条提到:“根据各自的国家政策和优先事项以及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并酌情根据国家以下各级政策和优先事项和义务,促进制定和实施国内监管和治理办法和框架。”
也就是说,决议明确了一个框架和主旨思想,具体的细则要各国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当然,中国这两年出台的一系列关乎人工智能的治理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等,也都是决议鼓励的方向。
这两年,中国各大人工智能企业开展的具体实践,也吻合决议鼓励的方向。比如决议提到的“鼓励开发和部署具有国际互操作性的技术工具、标准或做法,例如使用水印或标签,以使用户能够识别信息(是)真实数字内容和由人工智能生成或操纵的数字内容”,就是当下包括微信公众号、百家号、头条号等已经开展相关工作——发布文章时,要求标注信息是否为AI生成。
4、这份决议针对的是民用人工智能,而不包括军事领域的人工智能。
这种区分是有必要的,因为军事领域的人工智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一系列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更加谨慎和全面的考虑。因此,将民用和军事人工智能分开讨论和治理是合理和务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