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术公开了A和B的组合有某药用功能,你申请的专利保护的是具有该药用功能的具体的AB组合物。此情况下,你的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吗?看完今天分享的案例,或许能找到答案。 01案例概述在前述发布的文章(专利申请已经递交了,还能补充证明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吗?|最高法中国专利判例解读之16——副标题:理解允许补充实验数据的情况)中,我们提到了一篇生化领域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涉案专利),该专利申请使用缬沙坦和沙库巴曲的组合治疗高血压。无效请求方在无效请求阶段提交了在涉案专利申请之前公开的欧洲专利,作为新证据,该新证...【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