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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创新要有平常心 不要动辄就谈颠覆性技术

作者:第一财经发布时间:2024-11-12

[ 把颠覆性技术泛化到新技术的认定上,是对颠覆性技术的曲解,新技术被证明其颠覆性是事后获得的社会公认。而且,颠覆性技术是一个小众的东西。需要特殊人才和特殊条件才能达成。国家对这个领域予以重视和部署是有必要的,但不是让部委和地方政府都去搞这个东西。 ]

当下的中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力超越了历史上任何时候。有几个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一是政府比过去有钱。创新是个花钱的事,不管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团队,你不能忽视有钱的人怎么想。二是政府的监管手段成为科技创新绕不开的因素,尤其是新技术的应用形成的业态,如果政府不去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很多新技术的应用变得遥不可及。三是数字时代的新技术对应用场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而这些场景大部分掌握在政府和政府掌控的国有企业手中。所以,政府官员的态度对中国科技创新的影响是创新主体无法回避的问题。

近来,各级政府在科技创新上的一些表态,对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这些影响从长远来看未必是好事。

当前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一个偏好是对颠覆性技术和“卡脖子”问题的痴迷,各级政府官员涉及科技创新言必谈颠覆性技术和“卡脖子”,好像不是与这二者相关的技术都不值一谈,这种倾向已经反映在各类科技计划和其他政策设计(如上市的准入标准之类)中,但这种倾向背离了科技创新的一些基本规律,有可能让国家科技创新的重心出现偏移。

首先,颠覆性技术不是科技创新的常态。

颠覆性技术是一个稀有品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那些国际上公认的颠覆性技术如互联网、GPS、无人系统等,都集中产生在美国,而且这些项目都出现在DAPAR(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组织的军方项目中。因为只有美国的军方才有规模性的应用场景来驱动这类项目,而且也只有军方的场景能够不计成本地帮助这类颠覆性技术迈过从0到1的“死亡谷”。

近年来,尽管有人试图把颠覆性技术作为一般的商业范式推广到市场化创新中,但到目前为止都还是乐高式创新,与颠覆性技术实际发展的规律并不相符。把颠覆性技术泛化到新技术的认定上,是对颠覆性技术的曲解,新技术被证明其颠覆性是事后获得的社会公认。而且,颠覆性技术是一个小众的东西。需要特殊人才和特殊条件才能达成。国家对这个领域予以重视和部署是有必要的,但不是让部委和地方政府都去搞这个东西。

其次,“卡脖子”问题也不是科技创新的常态。

造成中国被“卡脖子”的主要原因是全球化时代的分工——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在供应链的上游专责研发服务,把制造环节交给中国,中国通过人口红利和高效物流等条件成为世界低成本制造大国。中国在很多领域实际上是放弃了研发,直接采购跨国公司的产品。现在美国人掀桌子不玩了,搞脱钩断链,这才有所谓“卡脖子”问题。但以中国目前在应用端和科学端形成的能力,已有的“卡脖子”问题都会逐步解决。未来,“卡脖子”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在脱钩断链的情况下,即使美国人在某些领域占据技术领先的地位,也不会有“卡脖子”现象出现,因为脖子已经长在自己的肩膀上。

说上面这些是为了表达一个观点:大国创新要有平常心,所谓平常心,是指国家科技创新的重心还是要面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解决自身发展中的问题才应该是大国创新的常态、永恒的主题。如果一个国家的科学家都是在云端搞创新,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缺乏热情、缺乏了解,其实就没有必要在他们身上花太多钱。中国科学界需要新的管理策略:借用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科学界”,“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中国的部分科学家,也许饿一饿才会在祖国的大地上刨食吃。

政府官员热衷于颠覆性技术,有对颠覆性技术规律缺乏了解的原因,也有急功近利的因素。但一些搞创新理论研究的学者也跟着起哄,让笔者很是不解。稍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世界创新史上,更多的是平凡中成就的伟大,从谷歌、英伟达到华为、比亚迪、腾讯、阿里、TikTok。哪有计划、设计出来的颠覆性技术?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才是发展颠覆性技术的正道。颠覆性技术概念中的“颠覆性”,是指新技术的社会、经济属性,被证明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变革性影响的技术才能被称之颠覆式技术。当下各级政府部门热衷于颁布支持颠覆性技术的资助计划、举办颠覆性技术大赛,这种事先给新技术“打标签”的动作背后隐含的逻辑有两个:一是颠覆性技术一定是源于科学端,通过成果转化的途径才能成功;二是颠覆性技术一定是复杂技术、高级技术。这是对颠覆性技术的误读,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源自DAPAR的颠覆性技术都是在解决军方提出的问题中产生的,并不是提前识别技术的颠覆性。

笔者在写这篇短文的时候,一个朋友送来马克·莱文森20年前写的一本畅销书《集装箱改变世界》,作者生动地描述了集装箱这个丑陋、笨重的东西是如何颠覆运输行业进而改变世界的过程,建议管理者都读一下这本书,也许会对颠覆性创新有新的理解。

〔作者系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深圳)总裁、深圳市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总裁、深圳市源创力清源投资基金董事长,曾先后任深圳市科技局副局长、深圳清华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协主席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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