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河北省资源现状及消长变化规律、根据《关于部署开展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做好2009年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8]250号)的要求。河北省于2011年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本次清查以《国家森林资源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办资字[2008]100号)和《河北省第八次森林资源复查操作细则》为主要依据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为了确保本次清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为国家提供准确可靠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数据,国家林...【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