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领导在中国绿色时报刊登的《进一步规范使用森林资源清查成果》一文的批示,现将我省森林资源一类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森林资源一类连续清查是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基本清查方法是采取随机布设样方,根据样方调查结果统计推算全国或省级森林资源数量,提供全国、区域和省级森林总面积、总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等森林资源主要数据。一类清查成果数据由国家林业局公布。 我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始建于1978年,样地总数为7432块,覆盖河北省山区、坝上高原和丘陵地区的55个县(市),样地面积为600平方米,样地间距为4×4公里,...【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