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项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没有解决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问题,那你觉得能授权吗?我们上期发布的文章中(技术方案是否符合自然规律,原审法院到底错在哪里?|最高法中国专利判例解读之18——副标题:理解什么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介绍了一个专利申请(以下称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基于文件的颜色指标数据随时间变化呈现出的客观规律,通过计算机采集待检文件与样本文件的颜色指标数据,并对比两者的差异,来确定待检文件的制成时间(样本文件的制成时间已知)。无效请求方向国知局提交无效该涉案专利的请求,并通过提交一系列鉴定报告和证据,...【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