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河北省认真贯彻“构筑京津绿色屏障,再造河北秀美山川”的总体要求,严格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坚持“质为先”,全面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更新等森林培育步伐,森林资源增长加快;深入开展林业分类经营,防护林比例上升,用材林比例下降;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迅猛发展,全省林业初步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喜人局面。
(一)森林资源综合评价
1. 林地面积增加
清查间隔期内,实施了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建设,以及农民自主经营,林地有较大幅度增加。林地面积由上次清查的624.55万公顷,增加到本次清查的743.34万公顷,净增118.79万公顷,年均净增23.76万公顷,年净增率为3.47%。林地面积年均净增量与上次清查的1.45万公顷相比增加22.31万公顷,林地增长明显加快。
2. 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
清查间隔期内,森林面积、森林蓄积继续保持增长。森林面积达到418.33万公顷,比上次清查增加27.22%;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2.29%,比上次清查提高了4.7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达到了8374.08万立方米,比上次清查增加28.64%。封山育林力度加大,天然林新成林面积比上次清查增加39.18万公顷,增幅为190.28%,林业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人工林新成林面积比上次清查增加54.46万公顷,增幅为249.24%。
3. 防护林比例大幅提高,用材林比例大幅下降
随着林业分类经营推进,河北省森林的林种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防护林比例上升,用材林比例下降。防护林面积比例增加31个百分点,达57.87%;用材林面积下降18个百分点,减少为15.79%。其中防护林新增面积中有65%来自其它林种,上次清查的用材林减少面积中有93%转为其它林种。
4. 天然林采伐消耗量下降,人工林采伐消耗增加
天然林蓄积年均总消耗量比上次清查下降了81.99万立方米,降幅达53.59%。发生在天然林中的年均采伐消耗量40.01万立方米,占乔木林采伐消耗的15.42%,比上次清查下降了15个百分点。发生在人工林中的年均采伐消耗量219.41万立方米,占乔木林采伐消耗的84.58%,比上次清查增加了15个百分点。
5. 林木采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超限额采伐情况依然存在
清查间隔期内,全省林木超限额采伐数量同上次清查的143.12万立方米相比,下降了33.16万立方米,下降了23.17%。林木采伐消耗量与同期限额采伐量相比,年均超限率46.45%,超限额采伐情况依然存在。
6.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速
河北省按“谁种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把市场机制逐步引入林业经营管理,并通过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和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清查间隔期内,林木权属为个人和其它的林地面积比例从上次清查的8.28%增加到本次清查的22.09%,增加了13.80个百分点;林木权属为个人和其它的森林面积比例从上次清查的14.97%增加到本次清查的33.33%,增加了18.36个百分点;林木权属为个人和其它的未成林造林地面积比例从上次清查的14.94%增加到本次清查的64.32%,增加了49.38个百分点。
7. 林木消耗总量增加,中幼龄林采伐量比重较大
清查间隔期内,林木蓄积年均总消耗量增加20.28万立方米,增加幅度为3.70%。林木蓄积年均采伐消耗量增加16.89万立方米,增加了3.28%。从清查间隔期内各龄组发生采伐消耗的状况看,采伐消耗主要发生在幼龄林和中龄林,合计占乔木林采伐消耗的55.54%。
8. 森林质量依然不高
清查结果显示,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29.06立方米,比上次清查减少了2.46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株数666株,比上次清查增加了9株;乔木林平均郁闭度0.50,比上次清查增加0.01;乔木林平均胸径10.9厘米,比上次清查减少了0.1厘米。
(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建议
针对河北省森林资源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的方针,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大森林培植力度,继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河北省是全国生态建设最重要的地区之一,其森林资源不仅担负着维护全省生态安全,还担负着为京津地区阻沙源、保水源,改善京津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的特殊重任,社会各界对河北林业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事业关注程度极高。但从现有的森林资源数量来看,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森林覆盖率距离“确保到2010年,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6%”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应抓住当前林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森林培植力度,力争使森林资源总量在较短的时间内迈上一个新台阶。
2. 实施科学经营,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应以林业分类经营为主线,分别生态区位和培育目标,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针对河北省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29.06立方米,平均胸径10.9厘米,每公顷株数666株,平均郁闭度0.50等质量指标不高的状况,要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一是大力组织开展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改变树种结构单一、生态功能低下的状况,提高林地生产力;二是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以质量为先导,把质量管理延伸到规划设计、种苗培育、作业施工、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逐步实现森林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3. 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
河北省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木材的需求比较大。清查结果显示,乔木用材林蓄积只占乔木林29.06%,可采资源蓄积只占乔木用材林蓄积的14.05%。清查间隔期内乔木林采伐消耗的55.54%是来自中幼龄林,而且乔木林采伐消耗的35.02%是来自防护林,现有商品林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的需求。应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以缓解供需矛盾,并使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4. 出台相关后续政策,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保持林地资源的稳定是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开展后,由于缺乏相关后续政策,存在局部地区林地复垦耕的情况。清查结果显示,林地转为非林地而流失的面积比上次清查增加38%,其中林地转为耕地面积27.98万公顷,比上次清查增加22.23%。因此,应进一步加大林地的管理力度,积极制定发展相关政策,提高林地的稳定性,努力避免造林毁林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