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早搏既往一直是鉴定的难点,也是争议最大,体检机构之间差异性最大的项目。尤其对于频发性早搏,如果排除器质性病理性因素,在没有用药的情况下,24小时到底多少次可以鉴定为合格,体检机构之间有很大的差异。有些体检机构要求24小时早搏次数不超过100次,有些体检机构超过3000次也可以合格。
此次民航新的体检标准对航空人员频发性早搏,包含室性早搏和室上性早搏有了明确统一的规定。
所谓频发性早搏是指早搏次数一分钟内五次以上,或24小时早搏次数大于1000次。心脏早搏频繁,主要与不良的生活习惯、心肌炎、冠心病、甲亢等原因有关:
1、不良的生活习惯:经常抽烟、酗酒、疲劳、熬夜、辛辣饮食等,一般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可以获得明显的改善;
2、心肌炎;
3、冠心病;
4、其他:如感冒、电解质紊乱、甲亢等,相关疾病治愈或控制后早搏也会获得明显的改善。
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含招飞体检)患有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的鉴定原则:
1、出现伴临床症状和(或)器质性病变的频发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应鉴定为不合格;
2、出现频发室上性早搏,如早搏负荷(早搏总数/总心搏)<5%,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无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可鉴定为合格;
3、出现频发室性早搏:
如早搏负荷<3%,无症状,排除器质性病变,可鉴定为合格。
如3%≤早搏负荷≤5%,排除器质性病变,消除诱因后,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早搏负荷<3%,无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进行维持治疗,可鉴定为合格。
如早搏负荷>5%应鉴定为不合格,服用药物治疗的,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至少90日,相关症状消失,每月复查24小时动态心电图,早搏负荷下降至3%以下,可鉴定为合格。
飞行员早搏通常需要加做如下检查以排除其他器质性病变:
1、心脏超声
2、甲状腺功能检查
3、运动平板试验
4、心肌酶谱
5、血电解质
6、必要时需要加做心脏电生理检查、心脏CTA和冠脉造影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