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迫害的残酷性、荒唐性,有人造谣束星北清扫十几年厕所,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束星北刑期自1958年10月14日至1961年10月13日,这期间他参与月子口水库建设,建成后于1960年底调入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任教员,继续管制劳动,每月发20元生活费(相当于学徒工工资),刚开始打扫过教学楼卫生和清洗实验室、化验室的玻璃器皿,期间有可能打扫过厕所,但不久就担任教员,后来还参与维修脑电图机、X光机等设备。1962年5月开始在青岛医学院物理研究组工作,每月生活费由20元涨到82元。1968年9月,青岛医学院革委会...【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