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年11月1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进5G网络建加,强卫星通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鼓励卫星通信应用创新,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信息通信领域规模化应用。2022年7月29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 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场景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产业增长的新路径,场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上水平的发展目标。2024年1月18日,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利用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技术精准识别和培育高潜能未来产业;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子信息等技术产业化应用。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了人工智能、通信行业的持续发展,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相关政策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和政策基础。
(2)AI、卫星通信等技术的市场成熟度高,为项目研发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可借鉴经验
近年来,国内产业数字化升级进程不断加快,以卫星通信、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各种数字化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根据Gartner的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度曲线,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从初期过渡到实际应用和商业化阶段。在消费电子市场中,产品的智能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大科技公司和手机厂商通过投入资金、人力资源和技术研发,不断推动AI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推动终端智能助手、拍照优化、文本创作等各类AI功能实现升级。而在卫星通信方面,随着现代移动通信、电子元器件和卫星工程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手机卫星通信已经走进大众视野,华为、荣耀、小米等厂商都陆续推出了具备卫星通信功能的手机产品。因此,在消费电子行业中,人工智能、卫星通信等数字技术已经过多年的研究发展,目前已经具有较高的市场成熟度以及成功的商业应用案例。本次项目的研发内容包括人工智能、卫星通信等数字技术的应用,相关技术在市场中经过数年的发展和积累,人才储备、技术开发体系和市场应用较为完善、成熟,能够为项目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可借鉴经验。
(3)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条件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始终高度重视科技投入和研发能力建设,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在北京、深圳、西安、东莞等多地设有研发中心,培养了大量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研发人员,具备高通、MTK、展讯等多个平台的开发经验及安卓、鸿蒙等多个操作系统的开发能力。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深谙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前沿领域,研发人员超千人,分别服务于不同的事业部及产品线,研发成果转化率较高;同时,公司设计团队有为多家著名手机品牌提供设计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国际化品牌在质量、标准及信息安全等多方面、高标准的要求。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研发经验和数据,形成了丰富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成果。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成员企业累计申请专利1,481项,获得授权专利1,140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897项,外观设计138项,另有软件著作权247项。本次项目主要是围绕公司现有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业务进行,建立在公司现有积累的技术储备和研发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行业前瞻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并在行业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研发经验,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加大研发投入顺应智能终端产品高端化发展趋势
近年来,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历经波折,行业发展有所放缓,而随着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居民消费水平提升,消费者对高端智能手机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在此背景下,各个消费电子品牌端及制造端为寻求新增长点,行业整体竞争方向发生显著转变,例如更加重视技术创新、用户体验优化以及品牌差异化等更为精细化的竞争策略,智能手机呈现高端化发展趋势。因此,各大品牌及上游制造厂商纷纷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希望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来驱动产品创新,打造差异化的旗舰产品,进而实现高端突破。公司亟需紧跟当前行业及市场的发展趋势,加大对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适应行业及市场的变化。
(2)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一直以来将行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视为驱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业务,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在市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随着智能终端产品的持续迭代和创新,不断有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应用于行业中,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品牌厂商对ODM公司研发能力的要求也在逐渐提高。公司若不能持续增强自身研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及时跟上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可能会丧失部分产品订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项目计划引入行业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围绕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新兴产品领域开展研发,从而保持公司较强的技术创新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5、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将为公司提供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并能够缩短技术和产品的迭代周期,适应市场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消费电子逐步迈入复苏轨道,市场稳中向好
智能手机品牌商根据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迅速调整和更新其产品组合,实现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快速落地,进一步吸引了更多客户。根据Canalys发布的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再一次实现了双位数的增长,出货量达2.89亿台。受到产品创新及营商条件改善的推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已经连续三个季度正增长。并且,消费电子头部终端品牌均寻求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国产智能手机单价呈现逐步上涨,智能手机市场呈现高端化发展趋势。
2、AI技术赋能智能手机,为市场带来新发展活力
新技术的涌现,促使AI赋能智能手机,将为消费者带来新体验,叠加中高端产品向更加智能化发展,激发消费者热情缩短换机周期。根据Counterpoint的数据显示,当前只有不足1%的手机满足生成式AI的定义,预计生成式AI手机存量规模将会从2023年的只有百万级别增长至2027年的12.3亿部。同时顺应新质生产力的号召,将进一步革新智能手机市场的生态现状。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重大变化风险
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的环境及技术趋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投入的浪费,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力及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以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智能终端产品结构及研发方向,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
2、技术风险
新项目存在研发投入较大、实施周期较短的特点,若技术迭代速度过快、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可能导致项目研发效果不达预期,对公司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先进技术和产品迭代情况,持续加大新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建立健全研发制度,实施全程跟踪控制,强化阶段性成果的验收和管理。
五、本次变更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国内外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新项目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对募投项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兴业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6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11月18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伟杰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四)审议《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4日 14 点 45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
至2024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福日电子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二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0765,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7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权益,促进其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排除其因非主观故意导致的不当履职行为而遭受索赔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一、前次已购买的董责险主要方案如下:
1、投保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万元/年
4、保险费用:人民币 59.80万元/年(含增值税)
5、保险期限: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9日
二、本次续保、重新投保方案及授权
1、投保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9日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新保单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6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11月18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基于市场环境、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拟终止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并拟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截至目前,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35,484.60万元(含孳息),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额为22,231.93万元,其中“广东以诺智能制造及高端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5,727.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727.50万元;“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6,504.4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504.43万元。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其余募集资金13,252.67万元(含孳息)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在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向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借款利息、期限,签署借款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在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自有资金支付“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的部分款项(除软硬件购置费),后续将按季度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每季度结束后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上一季度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四)审议通过《关于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在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在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北京讯通安添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授权公司、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06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确定2025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10.06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余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5年度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10.06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议案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林家迟先生、王武先生、洪潇祺先生、吴腾韬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九)审议《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