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小心!超市里的“沉默杀手”:女子捞鱼被刺致八级伤残|福建福州

作者:中国绿会发布时间:2024-09-17

本文来源于“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https://mp.weixin.qq.com/s/KcVnkoZ8mqPcn7Lx3M9fKA
作者:沈一杭

本文约2100字,阅读约5分钟

你能想象吗?一次普通的超市购物,竟然会让一个人从一个健康人变成一个八级伤残的人。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它确实发生在了福州的王女士身上。

事情是这样的。2022年9月,王女士(化名)那天去超市买鱼,摊位上没人看着,她就自己动手捞鱼。谁知,一个不小心,手就被鱼刺扎了一下。当时,王女士也没太在意,以为就一个小伤口。可没过多久,她的手就开始红肿发热,高烧不退。赶紧去医院一看,医生说她感染了一种叫做创伤弧菌的细菌,这可是个“狠角色”,能迅速引发全身感染,甚至危及生命。

图源:央视网

据医生诊断,鱼刺上的细菌(创伤弧菌)已经侵入她的身体,导致伤口溃烂,甚至引发了全身性的感染,差点危及生命。经过长达84天的治疗,王女士才得以出院。

图源:央视网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王女士的命算是保住了。但这场病给王女士留下了严重的健康问题,她的身体受到了永久性的损伤。根据鉴定结果,她被评为八级伤残。更让她气愤的是,她的医疗费花了不少,而且以后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王女士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超市的疏忽造成的。如果超市能安排人看管摊位,或者提供一些工具,她就不至于被鱼刺伤了。于是,她把超市告上了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5万元。

图源:央视网

法院认为,超市未能在鱼摊处安排专人看管,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王女士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自行操作,也有一定的过错,需承担30%的责任。最终,超市被判赔偿王女士13万多元。

【什么是创伤弧菌?如何预防感染?】

创伤弧菌,这种生活在温暖海水中,尤其是咸水和咸淡水中的细菌,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危险。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感染人体:一是通过伤口,尤其是接触过海水的伤口;二是通过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海鲜,尤其是贝类。

上图:海鲜中可能潜藏着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创伤弧菌。创伤弧菌是一种嗜盐的细菌,主要栖息在温暖的海水中,以及海产品中。这种细菌的毒性很强,一旦通过伤口进入人体,就会迅速繁殖,引起严重的感染。处理海鲜时,如果手上有伤口,那么一定要注意避免伤口感染,戴手套是至关重要的。摄影©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图文无关)

一旦感染,创伤弧菌可能引起皮肤感染,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败血症,危及生命。感染后,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烧、寒战、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所以,处理海鲜时一定要小心。哪怕是购买海鲜时,也要确保选择的是新鲜的,并注意观察其外观是否有异常。在处理海鲜时,一定要戴手套,并用流水冲洗干净。海鲜一定要煮熟煮透,尤其是贝类,要确保完全打开。

上图:海鲜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蛋白质来源。但是,海鲜的表面和内部都可能携带大量的细菌,包括创伤弧菌,所以,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感染风险。摄影©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图文无关)

特别要注意的事,如果皮肤有伤口,尤其是接触海水后,要及时用清水冲洗并消毒,并保持伤口干燥。

近年来,因处理海鲜时伤口感染导致的事件屡见不鲜,每年都有不少人因此遭受病痛折磨。严重时, 细菌进入血液循环,引发全身感染,导致多个器官功能衰竭,还可能导致肌肉和脂肪组织坏死,导致严重组织损伤,甚至需要截肢。

鲈鱼脍,莼菜羹,是许多人喜爱的美食。但是在上面“女子在超市捞鱼被刺致八级伤残”的有关新闻中,笔者略感到困惑的是,因为原新闻中,提到的“鲈鱼”,究竟是海水鲈鱼还是淡水鲈鱼?

因为,创伤弧菌主要存在于海洋环境中,从逻辑上来讲,应该是海水鲈鱼(一些常见的品种,比如大西洋海鲈、条纹鲈、黑鲈等)感染创伤弧菌的可能性更大;“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一般来说,淡水鲈鱼(比如大口黑鲈、河鲈、松江鲈鱼、鳜鱼等等)生活在淡水环境中,感染创伤弧菌的概率应该是相对较低的。

当然咯,如果淡水水域受到海水污染,或者鲈鱼在养殖过程中接触了被污染的水源,也可能携带创伤弧菌。

【超市承担70%的赔偿责任,冤不冤?】

当然了,可以肯定这种事情的发生,是谁都不愿看到的事情。这样的事件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和经济负担,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而且,类似事件的发生,也损害了企业(超市经营主体)的声誉。所以,这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事实。

超市在上述案例中被判承担70%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并非偶然。

一般来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超市的安全管理义务是否履行到位、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潜在危险、以及消费者自身的过错程度。

具体到这个案例,笔者查阅多方的报道发现,超市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超市在鱼摊处未有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有没有提供防护措施,如手套等?如果没有,那么,这确实也表明,超市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存在一定疏忽的。二则,这类事件一旦发生,往往可以反过来追溯,鱼摊的设计或卫生状况可能存在问题,增加了消费者受伤的风险。

所以,判超市承担70%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不冤。法院的判决结果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和“损害赔偿”的原则。毕竟,超市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一旦发生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经营者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超市作为公共场所,顾客的安全是重中之重。经营者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超市经营者必须注重细节,从商品的摆放、地面的清洁,到员工的培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经营过程中,各种风险无处不在。超市经营者必须具备敏锐的风险意识,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意外事故,从来不给先兆。

希望这起案例,也给其他超市经营主体提个醒儿。

(注:本文为来稿刊登。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欢迎留言、点评、批评指正。)

文 | 沈一杭

编辑 | Samantha

收稿日期 | 2024年9月14日

排版 | 绿叶

读者来稿·欢迎评论

QUESTIONS &  CRITICAL THINKING

【参考资料】

新疆法制报:顾客在超市买鱼自行打捞被刺伤致八级伤残,责任谁来担?
https://new.qq.com/rain/a/20240812A08RER00


Copyright © 2024 aigcdaily.cn  北京智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06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