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抗日战争期间,积贫积弱的中国作为一个缺乏基本军工产品自主研发能力的落后农业国,只能大量采购外国武器装备,或是采取来料加工等形式制造或仿制他国武器。1938年,一名德军驻华顾问在报告中对中国军队当时使用的小到步枪机枪、大到坦克大炮的各种主要武器都进行了简要介绍和点评。按照他的评价,这些装备中绝大多数性能都不错,能够适应战争要求。(下附有本人中文翻译,本档案分成两篇专栏来写,本篇为上篇)
(资料来源:wwii.germandocsinrussia.org)
译文(限于个人德语水平,翻译难免有错漏之处,望批评指正):
关于中国军队在1937/38年的战争中使用的武器装备性能表现的报告
I.步兵武器
1)手持武器
a)步枪:98K步枪(毛瑟24式)被大多数部队使用。它引进自德国、比利时和捷克,本地兵工厂也从1936年开始生产(译者注:即中正式步枪)。因为精度高、使用便捷,它很受欢迎。
此外,98式和一种设计上修改了的88式步枪(译者注:即汉阳造)也已投入使用。后者在一座本地兵工厂生产,但它不再能满足要求。
b)手枪:中国军队主要使用7.63mm枪托式手枪和一种同口径的小型口袋手枪。
7.63mm枪托式手枪一定程度上存在缺陷,而且看上去像是次等货。这种手枪使用非常不便。建议引进OB手枪。
c)长柄手雷:由于在卵形手雷上曾有过糟糕的使用经历,中国军队只用长柄手雷。为了节约资源,中国生产了一种外观酷似德国手雷并带有灰铸铁弹壳的长柄雷,它比起配备了深冲压弹壳的德国手雷足足重了一倍。该雷的引信延时为5秒,因为生产不当,有时会提前爆炸并引发事故。
这种手雷非常受中国步兵的欢迎,但在生产可靠性上必须进一步完善。
2)机枪和20mm机关炮
a)勃朗宁轻机枪:该武器在低速射击时表现很好,它的导气机构工作顺畅,而弹匣在战斗中却过于笨重,即使轻微受损也很容易导致故障。枪管采用的优质材料表现出色。
b)布尔诺轻机枪(译者注:应该指的就是捷克布尔诺兵工厂的ZB-26):比起中国人使用的其他轻机枪,该枪表现要差一些。它的导气机构对于污物非常敏感。如果使用前不仔细用脂和油清洁,它就经常因为活塞筒被火药残渣污染而发生故障。装填故障也时常在弹匣口弯曲变形后出现。
该枪的枪管更换起来十分方便,它的所有由特种钢制成的部件都有着不错的质量。
c)哈奇开斯轻、重机枪:其后座式装填机构工作十分可靠。它的弹板式供弹甚至优于250发弹带供弹和弹匣供弹。此外它的30发弹板还有一个优点,那便是能避免弹药浪费。它的气冷性能也已被证明满足要求。
d)M.G.13(德莱塞)机枪:该枪只装备在德制战斗车辆上。它的后座式装填机构性能良好,但在车辆有限的空间内,弹匣更换起来阻碍重重,在作战中会浪费时间,如果采用弹带或弹板供弹或许更好。该枪的高射速特别合适于在战斗车辆上使用。另外,其射速还能通过调节机枪顶部的复进机弹簧进行调整。它的气冷效果完全够用,在射击和更换枪管时操作很简便。
e)M.G.08重机枪(中国造马克西姆):此枪非常优秀,一直以来都是效能最佳的步兵武器。它不怕脏污的特点很有价值。落锁式后座装填机构可靠性高,而其水冷方式在持续射击时也远远优于气冷。装填故障只会发生在拉簧失效时,并且很容易排除。
f)20mm机关炮:它们,也就是苏罗通、厄利孔和布雷达的产品,被用于团级部队的防空作战。布雷达的炮因为运输不便而不受欢迎,但苏罗通和厄利孔火炮却表现很好。
值得强调的是这些武器很轻。苏罗通和厄利孔火炮能轻松跟上部队,这些20mm机关炮目前完全能适应本地的交通条件。
g)步兵弹药:自1934年起中国就开始自产S弹药以满足和平时期需求,并且为战争进行储备。自此,S弹药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也备受重视。试验的结果令人满意。
除了在本国生产的S弹药外,中国还引进了几乎所有欧洲国家的S.S、Smk和SmkL弹药。
总结:
中国新生产的仿德制马克西姆重机枪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效能和战争实用性。
在所有使用过的轻机枪中,只有布尔诺机枪在本国条件下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总的来说,后座式装填优于导气式装填。
在20mm机关炮中,苏罗通和厄利孔是最好的。
从德国采购的Smk弹药比起英国产品有更强的穿甲性能。
3)迫击炮、反坦克炮和步兵炮
a)斯托克斯-布兰德迫击炮:人们已经开始使用由中国和法国生产的该迫击炮。该炮的性能相当好,尤其是在教导旅(骑兵)中的侦察营服役期间。这两国产的火炮在材料上都没有问题,其设计非常简单轻便,因此在战斗中使用起来毫无困难,任何地形下都能找到合适的发射阵地。
尽管使用滑膛炮管,它的散布却非常小,在2200-2400m距离上其命中精度完全满足要求。
该武器能由3人携带,拆解能力十分优秀,这一点已经在那些用机动车运输或者被拆分后由牲畜驮带的步兵武器无法通行的稻田中和崎岖地带得到了证明。它的弹药,尤其是法国人生产的,威力十足。法国产的附加药包(采用赛璐珞塑料包装)在恶劣天气下也很稳定,而中国产的药包(塑料包装)则不防潮。
轻型炮弹在战斗中比重型炮弹更有优势。
b)37mm反坦克炮(莱茵金属):这种火炮有两种型号被使用,一种由骡马拖拽,另一种用汽车牵引的。该炮在射击技术上性能优秀,尽管操炮人员往往没能接受足够的培训。
它设计简单,便于使用,不存在明显缺陷,也没有人特别抱怨其某个零件的性能。
它的穿甲榴弹在各种情况下的穿甲能力都很充足。穿透车辆装甲后的爆炸威力也足以使车辆和人员失去作战能力。
骡马牵引版的火炮配备有3000m距离的瞄准装置,但汽车牵引版的则只有300m、600m和900m瞄具。当步兵在战斗中使用高爆弹轰击点目标时,往往有必要在较远的距离上开炮,因此3000m的瞄准望远镜就更有优势。
在炮组接受短暂的培训后,该炮的射速也是足够快的。
比起轮距较窄并配备木制车轮和铁轮缘的骡马牵引版,汽车牵引版的火炮由于较大的轮距,在当地这种地形处处崎岖、需要人力拖拽的路况下机动性要差得多,它的充气轮胎经常受损。在地形特别困难的地方作战时,这种非摩托化火炮的机动能力被证明不够。人们需要一种能被一匹马或者多人拖拽,且拆解后能由人力运输的武器。德国的摩托化火炮并不适合中国。
c)博福斯81/37mm双口径火炮:该双口径火炮表现优秀,特别是精度高。它的81mm炮弹精度比斯托克斯-布兰德迫击炮还好。不足之处是,这款博福斯火炮没有配备延时引信弹药,因此在装备效果上不如斯托克斯-布兰德火炮。
在至今已经参加过的战斗中,这种火炮的双体式设计还没有显现出缺点。
它的37mm炮弹在反坦克和巷战时表现不错,穿甲能力完全够用。炮弹撞击在房屋墙壁上的动能很大,几发就能将其摧垮。
这款博福斯火炮的人力拆解能力使得它成为十分可靠而充满价值的步兵辅助武器。
d)轻型步兵榴弹炮(l.M.W.18):它的材料、炮弹和引信格外优秀,尤其是高精准度以及弹道的曲度让它优势倍增。由于地形困难,尤其是在上海的环境下,该炮的机动能力受到限制,不过其拆解能力或许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e)H.I.H.(荷兰制步兵榴弹炮)、65mm阿姆斯特朗山炮(意大利造)、旧式75mm山炮(日本和上海制造):尽管已经使用多年,这些武器仍被用作步兵炮并且表现优异。但他它们的设计已经过时了。
总结:
斯托克斯-布兰德迫击炮被证明是特别适合战争的强大武器,但因为缺乏平直弹道,它并不能取代步兵炮的作用。
在这里,要想打击步兵和装甲车辆,各种武器都是必要的。
我所推行的步兵装备标准,即每个营4门斯托克斯-布兰德迫击炮、每个团6门37mm反坦克炮(可拆解)以及6门l.M.W.18轻型步兵榴弹炮(可拆解)被证明完全可行。
在本地困难的地形条件下,要尽可能通过将一切重型步兵武器拆解并人力运输来提升其机动性。只拆解到由骡马运输的程度并不能满足战场要求,驮拽牲畜的损失速度很快,而武器的单个部分又难以用人力运输。
中国人已经开始计划增加斯托克斯-布兰德迫击炮的数量,此外,战争之初中国就在斟酌是否给步兵装备一种20mm反坦克枪(每连3支),因为必须要始终做到任何一个位置的步兵都有反坦克能力。
之后很快还要装备奥地利造47mm反坦克炮(译者注:指奥地利百禄公司的47mm战防炮)和20mm麦德森反坦克炮。这些武器的设计、威力和拆解性能都能满足本地要求。
感谢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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