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因编制时间原因,未包含齐全多种给水管道的支架间距。笔者现结合《设计技术措施》(2009)、多本技术规程、和T/CECS1387-2023,对各种给水管的支架间距数据汇总如下。1.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其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高度小于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 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的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
2. 薄壁不锈钢管的支吊架最大间距
(1)固定支架间距不宜大于15m;
(2)活动自家设置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DN 小于等于25mm可采用塑料管卡;当采用金属管卡或吊架时,金属管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等软物隔垫。
(4)在给水栓及配水点处必须采用金属管卡或吊架固定,管卡或吊架宜设置在距配件40~80mm处。
3.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1)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2)竖向管道管径小于40mm,离地高度1 ~1.2m处;管径大于等于40mm,离地高度1.6~ 1. 8m处应设滑动支架。
4. 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PVC-U) 的管道支架间距
5.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PP-B)的支吊架间距
(1)当不能利用自然补偿或补偿器时,管道支、吊架均应为固定支架。当采用金属托板时应为固定支架,其间距可加大35%,且金属托板与管道之间每隔300~350mm应有卡箍捆扎。
(2)金属管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等隔垫,在金属管配件与给水聚丙烯管道连接部位,管卡应设在金属管配件一端。
(3)冷、热水管共用支、吊架时其间距应按照热水管要求确定。直埋暗敷管道的支架间距可采用表中数值放大一倍的方法确定。
(4)支吊架管卡的最小尺寸应按管径确定,当公称外径dn小于等于50mm,管卡最小宽度为24mm,dn63、dn75的管卡最小宽度为28mm;dn90、dn110的管卡最小宽度为32mm。
6. 给水氧化聚氯乙烯管 (PVC-C)
(1)活动支吊架不得支承在管道配件上,支承点距配件不宜小于80mm。
(2)伸缩接头的两侧应设置活动支架,支架距接头承口边不宜小于80mm。
(3)阀门和给水栓处应设支承点。
(4)固定支架应采用金属件。紧固件应衬橡胶垫,不得损伤管材表面。
7.聚烯烃给水管的支吊架间距
8.建筑给水聚乙烯管(PE、PEX、PERT)的支吊架间距
(1)管道应采用表面经过耐腐蚀处理的金属支承件,支承件应设在管道附件50~100mm处。
(2)管卡与管道表面应为面接触,且宜采用橡胶垫隔离。管道的卡箍、卡件与管道紧固部位不得损伤管壁。
9. 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 (PAP) 支吊架间距
10. 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采用沟槽连接时的支吊架间距
(1)直管段两个沟槽管件之间应设置至少一个支吊架。
(2)横管支吊架与沟槽管件的净间距宜为150~300mm。
(3)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个~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1个柔性接头,柔性接头两侧均应设置支吊架。
(4)立管的底部,以及立管与横管三通、四通、弯头的连接部位均应设置固定支架。
11. 给水钢塑复合压力管的支吊架间距
(1)管道采用金属管卡或支、吊架时,金属管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等软物隔垫,厚度不小于2mm。
(2)管道与金属管配件连接部位应在钢塑复合压力管一端设管卡, 管卡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Dn<63的≥16mm、63≤Dn<90的≥20mm、90≤Dn<110的≥26mm、110≤Dn≤200的≥30mm。
12.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管道支承件宜采用铜合金制品,当采用钢件支架时,管道与支架间应设软隔垫。隔垫不得对管道产生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