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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是普法战争后才成为列强的吗?

作者:以礼待人1发布时间:2024-10-04

1640年即位的选侯腓特烈·威廉,又称大选侯,是勃兰登堡-普鲁士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君主。腓特烈·威廉早年在荷兰度过,他目睹了当时的世界强国——荷兰的富庶先进,有志于改造他的邦国。他是将勃兰登堡-普鲁士由一个中世纪封建邦国转型为绝对君主制国家的关键人物。他在外交与内政的表现上都可圈可点。他在邦国内确立了对等级会议的绝对优势,改革了枢密委员会,建立了内阁,并且改革了公室直辖领地上的管理机构——公务官房,将直辖领地上的财务状况从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面对臣民,他还建立了早期官僚机构——战争总军需部(Generalkriegskommissar),建立了一支2万人左右的常备军,并且仿照荷兰开征新税。经过一系列改革,勃兰登堡-普鲁士从德意志邦国中脱颖而出。他统一货币,鼓励工商业,建立邮政,开通运河,修筑道路,网罗人才,收留流亡的胡格诺派教徒。为控制财政和增加税收,他压制地方势力,建立军事官僚专制统治,使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发展为实力仅次于奥地利的北德邦国,为普鲁士王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此可以视作普鲁士崛起的起点。

大选侯的孙子腓特烈·威廉一世主要精力在于建设军队方面,他尤其重视普鲁士军队的发展 ,他在位期间,不断扩大军队的规模,使得军队常年保持在8万人左右,在反法的大同盟战争中,普鲁士军队表现出色,后来靠着大北方战争得到了波美拉尼亚。

1740年,大名鼎鼎腓特烈二世登基,被后世称为“腓特烈大帝”。他从普鲁士从实际上的次强,晋升为名副其实的列强(great power)。他上台后,采取开放言论自由、分派粮食给市民、禁止刑讯的措施。他采用了新式募兵制度,为以后实行义务兵役打下基础,发动两次西西里亚战争,获得了西西里亚省,在七年战争中让俄军和奥地利军队吃到苦头。

腓特烈二世曾颁布过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法令。如1763年关于取消波美拉尼亚农奴依附关系的法令,以及禁止把农民驱逐出份地的命令。他宣布保证农民的财产权和土地继承权,责成顽固的贵族允许流离失所的农民在战争中被侵占或已荒芜的农民家园上定居下来。国家改良了奥得河和纳茨河沼泽地;还曾为农民提供牲畜,修复住宅,重建村落。当时分别设立了国家和军队银行。一切工业税纳入军队银行,该行负责支付全部军用开支。其他款项均由国家控制。有名的柏林银行就创建于此时。国家还控制了烟草、咖啡和盐的销售。对外奉行的掠夺政策和国内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条理化,使普鲁士较快地兴盛起来。

腓特烈二世希望彻底废除农奴制,但在容克地主阶级的强烈反对下失败,仅在国王的属地上逐步实行,腓特烈二世在新开辟的地区里建立小镇和农村,让有自由身份的农民入住。当出于国务原因而需要延长农奴合同的时候,这些帮工,雇农和女仆会被问情况及待遇,腓特烈二世会把受到不公待遇的雇农改属到管理有方的地主。这种便是历史上的温和型土地变革。

在腓特烈二世统治时期,延续其父的教育政策,普鲁士兴建数以百计的学校。但乡村学校为普鲁士军事扩张服务,其师资来源多为退伍军人,素质良莠不齐,只能培养出具有读写能力(非文盲)的国民。但无论如何,腓特烈二世扫盲是有成就的,普鲁士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普及全民教育的国家(1763年)。


腓特烈二世参与“俄普奥三次瓜分波兰事件”,这事件被视作普鲁士国成为列强的证据。

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下,德国农民起义连续发生,包括普鲁士在内的德国各邦诸侯和容克地主的统治受到强烈震撼。为此,他们作出了让步。

施泰因的改革是从“十月敕令”,即1807年公布的《关于放宽土地占有的条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的人身关系》的敕令开始的。法令规定,从1810年圣马丁节(11月11日)起,废除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允许农民有自由支配财产、自由选择职业和决定婚事的权利。但这次改革仍极力维护地主的利益。领地裁判权没有取消,与土地占有相关联的一切封建义务仍被保留下来。法令还允许地主把拿破仑战争时期“无主”的农民土地攫为己有,同时可不管农民的意见,只要给予相应的代价,便可占有农民原有的份地,把小块土地联合成大地产。这实际上是给容克地主侵占农民土地大开方便之门。由于施泰因在拿破仑的压力下于次年逃往俄国,他所开始的改革由后来的首相哈登贝格继续实行。

1811年,哈登贝格公布《关于调整地主和农民之间关系的敕令》,对调整土地关系作出了规定。

1815年拿破仑失败后,普鲁士贵族地主利用时机阻挠正在进行的农奴制改革。普鲁士政府于1816年颁布了“皇家公告”,对可以用金钱和土地赎免封建义务的农民的范围大加限制。公告规定,只有至少拥有一辆双套马车、而且是两三代以来一直占有份地的农户,才能按1811年的“调整敕令”赎免封建义务。而且,森林、沼泽和牧场,悉归领主所有,农民失去了利用的权利。到1821年,普鲁士政府又颁布“义务解除法”、“公有地分割法”,重申只有富裕农民才能赎免封建义务,他们可以用支付25倍地租的办法来赎买自己的各种义务,并将农村公社的公有土地分割,变为私人所有。

直到1848年革命为止,普鲁士的农奴制改革仍是不彻底的,其范围也受到限制。1816~1848年,在普鲁士只有35万农户赎回了封建义务,变成自己份地的所有者。而地主却在农民赎买封建义务的过程中,得到了约150万摩根的土地和1850万塔勒的现金。

1850年赎免法令,184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失败,但被革命吓得胆战心惊的普鲁士地主阶级,却不得不继续实行自上而下的农奴制改革,以缓和农民的斗争。

1850~1865年,在普鲁士有1.3万户大农和101.4 万户小农办完了赎买封建义务的手续。

这些军事改革,不彻底的土地改革,以及经济改革等措施都是在普法战争之前发生的。普法战争不过是临门一脚,在此之前,普鲁士已经是列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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